第A8版:时评·民主法制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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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13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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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否决权”应成为一道“铁闸”

  □冯海宁

    争议多年的重庆小南海水电站项目尘埃落定。环保部于日前印发《关于金沙江乌东德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明确否决了小南海水电站项目(4月10日《21世纪经济报道》)。

  据报道,小南海水电站从筹划至今已有二十多年。这个总投资高达320亿元的工程,如今被环保部明确否决,意味着前期部分投入打了“水漂”。但公众愿意看到这一结果,因为环保部否决该项目是为了保护长江生态。更重要的是,环保部勇于动用“否决权”,对这样一个重大项目说“不”,让公众看到了政府保护生态的决心。在很多地方生态环境存在恶化趋势的今天,公众希望看到每一级环保部门能“铁面无情”。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类似小南海水电站这类重大项目,必须经过环保部环评审批。这意味着环保部对重大项目拥有“否决权”。从相关资料看,环保部每年会否决很多大项目。比如,2013年否决项目达32个,涉及投资高达1184亿元。但同时,“未评先建”、“未批先建”、“边建边评”的违法建设项目也不少。例如,2013年环保部网站公布:安庆电厂二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但仍于2012年12月擅自开工建设,动态投资达72.4亿元。这表明,尽管环评“否决权”已成为项目审批的一道“铁闸”,但并不是没有疏漏。

  笔者认为,要想保护生态环境,必须充分发挥环评审批在所有建设项目上的“铁闸”功能:所有建设项目必须先过环评审批这一关,坚决防止“未批先建”、“边建边评”等现象;各级环保部门必须严格把关环评审批环节,杜绝环评报告造假现象,铲除环评审批腐败;该否决时坚决否决。各级环保部门敢不敢、能不能动用“否决权”,既是对其执法态度的考验,也是对其职业良知的检验。如果某些建设项目明显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应该坚决不批;如果某些建设项目影响生态环境,应该坚决否决。而且,对于已经否决的项目,还要防止其偷偷上马。

  当然,环评审批的压力很大,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稳增长压力。如果严格依法审批,某些重大投资项目就会被否决,这会影响到地方经济发展;二是外部的权力、关系、人情等干扰,环评审批很难保持独立。但不管怎样,各级环保部门应该明白,环评“否决权”绝不是一张简单的反对票,它关乎着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美丽中国”的建设,必须“寸步不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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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