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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 豪 绘 |
为引起警方对案子的“重视”,受害人竟有意谎报损失。于是,当犯罪嫌疑人全部归案,案情真相大白后,本是受害人的熊某也因谎报警情而“身陷囹圄”,日前被处以行政拘留3天。 “报警,我汽车的车窗玻璃被人砸了,里面很多东西被盗……”今年3月5日上午,余姚凤山派出所接到受害人熊某报案,称其轿车的车窗玻璃被人砸碎,放在车内的手提包、照相机、香烟、香水等物被盗,其中手提包内除了多张银行卡外,还有现金人民币1.8万元、港币1万元。熊某称自己损失较大,希望警方尽力破案。 通过多种侦查手段,警方在案发第二天就抓获了嫌疑人张某,并在其出租房里找到了熊某的手提包、照相机、香水等赃物,但未发现熊某所说的现金。 据张某交代,3月4日晚,他和另一案犯姜某一起在余姚子陵路,将熊某的轿车驾驶室一侧车窗玻璃砸破,从车内窃取了手提包等物后逃走。但对熊某提到的1.8万元人民币和1万元港币,张某则显得一头雾水,称他和姜某都没见过这笔钱。 至此,另一名嫌疑人姜某就成了侦破丢钱迷案的关键。经过一个多月的循线追踪,本月中旬警方最终将姜某抓获。然而,讯问中姜某的供述与张某惊人地一致,这让警方对熊某报案时所说内容产生了疑问。 面对警方的询问,开始时熊某还闪烁其词,后眼见糊弄不过,只好说出了实情。原来,熊某担心自己这个案子损失不大,为了引起警方的“重视”,他就在失窃财物中“杜撰”添加了1.8万元人民币和1万元港币的“巨款”,导致案值大幅度虚增。而原本只是一起违反治安管理的行政案件,由于失窃财物案值“较大”,也被当成了一起刑事案件来侦破。 (记者 冯小平 通讯员 刘凯 何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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