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第175号政令,对《家居用品中有害物质管制法》进行修订,正式把可分解致癌芳香胺的特定偶氮染料列为有害物质,禁止在家居用品中使用,该政令将于2016年4月1日正式实施。 根据新规定,禁用特定偶氮染料的家居用品范围为:1.纺织品:尿布、尿布覆盖物、内衣、睡衣、手套、袜子、中衣、外衣、帽子、床上用品、地毯、桌布、领饰、手帕、毛巾、浴垫及相关产品;2.皮革和/或皮毛产品:内衣、手套、中衣、外衣、帽子和地板覆盖物。 在服装纺织产品使用的染料中,作为部分染料中间体的芳香胺物质若与皮肤接触有致癌作用,因此含有这种物质的数百种特定偶氮染料被欧盟美国等许多国家陆续列入禁止使用的行列。早在2012年,日本纤维产业联盟就已公布不使用特定偶氮染料行业自律标准,要求其下属社团以及企业遵守该标准,此次正式上升为法律强制执行。 日本市场的服装纺织产品80%依赖从中国进口,是我服装纺织品出口企业的重要市场之一。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出口企业:一方面要积极应对,把好原辅材料采购验收关,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必要时可提前送样检测,确保出口产品符合输入国的新要求;另一方面要自觉顺应服装纺织产品环保健康生态的发展趋势,努力提高产品的内在品质和附加值,不断提升企业和产品竞争力。(戴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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