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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22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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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根中小微的毕业生,
最高6000元的“政府红包”快来领!

■补助可由企业申报,也可毕业生本人申报
■本月30日前办完申报手续,就可拿“红包”

  本报讯(记者周琼 通讯员任社)昨日,记者从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广受高校毕业生关注的一次性就业补助,可以申报领取啦!在本月30日前(节假日除外)办完相关申报手续,毕业生童鞋们就可以喜滋滋等着这笔最高金额为6000元的“政府红包”了。

  记者了解到,补贴对象为宁波生源毕业生,非宁波生源硕士以上研究生,与宁波签订人才智力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的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高校毕业生申报一次性就业补助还需要满足这样几个条件:毕业两年内首次就业,在同一家企业,依法办理就业登记、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缴纳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满1年。补贴标准为一次性补助,专科学历每人3600元,本科及以上学历每人6000元。

  和以往不同的是,本次的一次性就业补助申报对象,不再局限于企业,既可以由招用企业代为向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经营地址所在地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报,也可以由毕业生本人提出申请,补贴金额直接发放到毕业生手中,更便于大家享受政策。

  记者打听了一下,申报时需要填写《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助企业申报表》或《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助个人申报表》,表格可以前往宁波就业创业网上下载。同时,前往申报的时候,要记得带上身份证、毕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当地人社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毕业生们如果对自己就业的单位是否属于中小微有疑惑,这个认定标准是以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发改委和财政部指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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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