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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23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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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屋漏水 细心屋主录像维权

  本报讯(记者沈孙晖 通讯员于珊婉)新房快装修好了,却因为渗水而导致房子多处遭殃。屋主王先生觉得是装修公司的过错,将对方告上法庭。前天,宁海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

  30余岁的王某是宁波人,这几年一直在宁海工作,所以在当地买了一套房子。2013年下半年,他将房子的装修发包给宁波一家装修公司,之后一直期待着住进新房。

  谁知等房子快装修好时,他却发现房屋渗水,地板、衣柜、墙纸等都遭了殃。对此,王某心里很不舒服,于是找来装修公司的人检查,结果发现有一根下水道的水管漏水,装修公司便更换了该水管。为了保留证据,他对更换水管的过程进行了全程拍摄。

  后王某自行找了鉴定公司进行了损失鉴定,合计9万余元。他要求装修公司赔偿该损失,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今年初,王某将装修公司告上宁海法院。

  案件审理中,装修公司一方提出下水道水管破裂与房屋渗水无关,后又表示9万余元的损失是王某自行找人鉴定的,他们无法认同,故要求对渗水原因和实际损失进行重新鉴定。

  数月后,第二次的鉴定结果及损失评估均出炉,最终认定房屋渗水与下水道水管破裂有关,损失为2万余元,双方认可了该鉴定结论,前天,宁海法院判决装修公司赔偿王某损失2万余元。

  值得学习

  法官提醒,本案中王某的做法值得大家学习:1、他将装修工程发包给有资质正规的装修公司,保障其有可以主张权利的对象;2、录音录像为渗水的因果关系鉴定提供了依据;3、维持房屋受损的现状,为损失鉴定提供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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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