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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24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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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哈弗”撞上“玛莎拉蒂”

  本报讯(记者沈孙晖 通讯员李达勇)4月22日上午8时30分左右,鄞州区集士港联丰路新旺大厦路口发生一起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这起看似寻常的事故,两车车损却近50万元,因为其中一辆是“玛莎拉蒂”。

  据悉,肇事的两车一辆是“长城哈弗”,售价10万元左右,而另一辆是“玛莎拉蒂-总裁”,售价高达140万元。

  据双方驾驶员讲,事发时,“玛莎拉蒂”沿联丰路由东往西行驶,而“长城哈弗”沿相垂直的新路由南往北行驶。两车经过路口时都没注意对方,结果发生了碰撞。

  事发后,“长城哈弗”车头受损严重,而“玛莎拉蒂”的左侧两扇车门气囊弹出,左后轮和后保险杠几乎报废。根据保险公司估价,两车的车损近50万元。

  交警发现,这是一个没有信号灯的十字路口。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汽车在进入路口前应停车瞭望,并让右手道路的来车先行。为此,肇事的“长城哈弗”应承担事故主责,而“玛莎拉蒂”驾驶员负事故次责。

  “长城哈弗”的驾驶员刘师傅事后一阵后怕,称幸亏自己的第三者责任险投保了50万元,不然这笔天价维修费真不知上哪去筹。

  为此,鄞州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在通过路口时一定要减速缓行,并按规定让行,在没有信号灯的十字路口要让右手方向的来车优先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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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