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黄丽娟 通讯员亦茗)“叔叔带你去外面玩,再给你买东西吃。”男子邹某利诱一名儿童将其拐走3天,并让其前往附近工厂行骗。近日,邹某因犯拐骗儿童罪而获刑。 今年33岁的邹某家住慈溪宗汉怡园村,曾因盗窃被判过刑,后来做起了塑料生意。去年7月6日,邹某在潮塘一家钢管厂门卫处看到一个身高1米多的小孩,便对他讲:“叔叔带你去外面玩,待会给你买东西吃。”小孩便跟着邹某去了。 邹某带上小孩,骑着电瓶车到小店里买了饮料和一些小吃。两人走到无人处,邹某跟小孩说了他的“计划”:“你跟我一起到别人的厂里骗点钱,就说你的爸爸死了,妈妈得了白血病,我把家里的几十万元钱借给你们,这些钱看病花完了,现在已经没钱读书。” 邹某随即将小孩带到附近的一家工厂“实施计划”,但无功而返。当晚,邹某以同样的谎言,骗得朋友老王同意让小孩在他家过夜。第二天上午,邹某又把小孩接走,去几家公司“骗钱”,但依然未果。 去年7月8日上午,孩子的父母终于在老王家找到自己的儿子。据悉,该小孩名叫小石(化名),2001年生,父母是安徽人,母亲就在该钢管厂上班。当时正放暑假,小石来到母亲的工厂玩,没想到被邹某骗走。 近日,慈溪法院审理后认为,邹某采用利诱的手段,拐骗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致其脱离家庭监护,其行为已构成拐骗儿童罪,故判他有期徒刑1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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