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冯小平 通讯员陈文铮)今年60岁的劳某是余姚人,2013年3月起装扮成乡村电工,从村民处骗得12辆电动车。昨天,余姚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劳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两千元。 2013年3月18日,劳某戴着一顶红色安全帽,穿着电工服来到余姚陆埠干溪村。在村里转悠时劳某发现一村民家的院子里停着一辆电动车,便走了进去。见村民刘女士在家,劳某就说自己是供电部门来村里修变压器的,要去附近村里拿工具,想借用一下电动车。刘女士信以为真,把车借给了劳某。但刘女士没想到,劳某一去无踪影,于是赶紧报警。而劳某则开着车来到废品回收站,换了350元钱。 三个月后,劳某来到陆埠故技重施,再次得手。 两次诈骗得手不费吹灰之力,劳某总结“经验”后认为自己有两个优势:一是本地人,二是扮成电工后在村民中有可信感。自此以后劳某便开始疯狂作案,他分别在余姚各乡镇,以修电表、装电灯、抄电表需借车取工具为由,向村民骗得12辆电动车,价值约1.3万元。 警方接到多起报案后分析认为,这些案件的作案手法相似,初步可以认定系同一人所为。在调取对案发地的监控录像后,警方掌控了劳某的行踪,随即将其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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