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人代会结束后,一个重要任务又摆在我们的面前,这就是办理代表们在大会上提出来的建议。我从多年的督办工作中体会到,现在各地办理代表建议已逐步正规化,总体情况良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其中一个便是当人大常委会在交办会议上把代表建议交给政府后,政府则把办理建议的任务分解到下属各个职能部门,而自己一般不办理。我认为这种做法有待改进:“分解式”更需“领衔制”,政府必须把自己放进去,而且要切实负起责任。 首先,不符合实际情况,致使一部分代表建议解决不了。这是因为虽然代表提出的建议大多数确是可以由各个职能部门解决,但也有一部分建议由于事情比较重大,或者牵涉到好几个部门,需要由政府自己主持办理,否则就解决不了。如新农村建设问题,你就不能推给农林局办理,因为它还涉及到财政、建设、规划、民政、教育卫生等部门,需要政府自己牵头协调、解决。其他如文化大市建设、生态市建设等也同样如此,有些还涉及到跨地区问题,一个职能部门解决不了。 其次,不能起到应有的带头示范作用。有道是纲举目张,领导重视、带头办理,事情自然就会更好更快地得到解决,同时对下属部门也是一种引导与督促。如果相反,你一推了之,把本不属于职能部门责任的问题,硬要他们办理解决,一方面是办不了,因为超出了他们的职责范围和能力;另一方面也会让他们产生抵触情绪,感到政府自己该办却不办,没有带好头,所以以应付为主,而不是想方设法寻找解决的途径,进而还影响到其他建议的办理。 此外,不利于提高代表的积极性。这是因为代表千辛万苦花精力调研写出了建议,并且有时还向群众表了态,现在却由于政府推诿解决不了,不好向群众交代。而更让代表尴尬的是,个别建议层层向下推后,最后竟然要由提建议人自己解决、答复。如建设系统同志提出的关于加大城市道路建设投入建议、自来水厂总经理提出的关于发展城乡统一供水建议的办理责任,结果都落实到他们自己的头上,让他们哭笑不得,提建议的积极性也随之大减。 总而言之,政府办理代表建议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研究对策。这里,关键是政府自己要挑起担子领衔办理,以身作则做好下属部门的表率。这既关系到代表建议办理的成效问题,更关系到政府对代表建议的认识问题,因而应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