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发布起,基层税务机关遵循客观公正、统一标准、科学分类、动态管理的原则,按照新评定办法,依据纳税人上一纳税年度的相关涉税信息,包括涉税申报、税款缴纳、发票与税控器具、登记与账簿,纳税评估、税务审计、反避税调查和税务稽查等信息,进行综合评判打分,最终确定纳税信用级别。新评定办法更加注重纳税人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不仅涵盖了对纳税人涉税信息的采集,还增加了其他部门,诸如工商部门、公安部门、法院等的信息采集,由系统进行统一计分,数据更加详细和全面。 此外,按照新评定办法,从今年起,纳税信用等级将两年一评改为每年一评,更加贴合企业的生产经营周期。这样的变化意味着纳税信用级别动态考核更加频繁,纳税信用的社会应用性更加可靠,从而促使纳税人更加规范自己的纳税行为。 为此,提醒宁波保税区企业,查询2014年度纳税信用级别可拨打86712366咨询热线查询,或者登陆宁波市国税局网站(http://www.nbtax.gov.cn/)查询,还可以在宁波保税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大厅的公告栏上查看相关信息。 (郑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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