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由于食品安全事件频发,世界各国对食品安全的相关要求不断严格,针对食品卫生管理、添加剂使用以及标签等方面的监管持续升级,同时对于进口食品的查验要求也不断更新。自今年4月份以来,欧盟、日本、韩国等主要市场以及越南等新兴市场相继发布食品安全新规,防控力度频繁加码,相关出口企业须引起高度关注。 食品法规升级 发展中国家渐成主角 食品安全法规的升级加码一直以来都是发达国家更为频繁主动,发展中国家往往较少涉及。但是近年来,不仅仅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和地区争相发布新法规,越南、巴西等发展中国家也不甘心当“配角”,频繁发布、更新或修订食品安全法规,使得技术贸易壁垒不再是发达国家的“专利”。 近期,越南、泰国、阿曼、巴林等发展中国家纷纷发布进口食品查验要求以及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食品安全法规规定,发布频率几乎与发达国家平分秋色。例如秘鲁国家农业卫生局发布通报,根据秘鲁《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规,制定了《乳及乳产品法规》,规定了进口供人消费牛奶、酸奶及鲜奶酪所必须满足的要求,以保护国民生命及健康,防止误导、迷惑或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巴林发布法规G/TBT/N/BHR/381,要求食品添加剂的包装和标签规定作为强制性要求,产品的包装要求干净安全,并用有盖的容器进行包装,以避免外部大气污染。同时,要求包装材料必须不与产品发生反应。菲律宾发布了浆果卫生规范国家标准(PNS)最终草案,包括如何在鲜浆果初级生产、包装、分配和消费过程中最大限度降低微生物危害的具体指南。 食品添加剂、标签成监管重点 除了一般基础性的食品卫生法规外,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以及食品标签要求常常是各个国家频繁发布的食品安全法规的重点。 今年4月份以来,在食品伙伴网上发布的20余条食品法律法规类国际预警信息中,约50%均涉及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标签要求。其中韩国发布公告,提议修改《食品添加剂标准和规范》,这是今年韩国继发行《水产品加工中正确使用食品添加剂指南》及修订《食品添加剂规格基准》后,第三次针对食品添加剂提出的相关法规修订。 而日本已从今年4月1日起,实施了新的食品标示法。不久前,日本消费者厅在东京举行说明会,对新食品标示基准和机能性食品标示制度进行了说明。新《食品标示法》中的营养成分标示从自愿变为强制,要进行标示的营养成分有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和钠。欧盟、俄罗斯等则都针对具体产品对相关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和限量作了具体规定。 进口食品查验环节受到关注 除此之外,很多国家对进口食品的查验要求作出了新的规定,成为食品方面技术贸易壁垒的新重点。 例如,依据越南农业部第12/2015/TT-BNNPTNT公告规定,自今年5月5日起,将加强查验进口植物来源的产品,在货物进关口按照货物风险抽样10%送检,同时规定6个月查验期内,如果发现进口同一种类和出口国来源的货品,3次违反食品安全规定时,将实施严格的查验措施,抽样比例上升至30%,同时对于严重违反食品安全规定的进口货品,将强制复运出口或销毁,同时将在越南媒体上刊登资讯,强制收回及追溯究其来源,以便消费者采取相关防范措施。 日本厚生省发布了2015年4月1日到2016年3月31日为止的进口食品监督指导计划,计划一方面将强化冷冻加工食品成分规格(大肠菌群等)检测,同时要求进口企业,利用《进口加工食品自主管理相关指南》中规定的确认表格,在进口阶段彻底进行自主安全管理。 练好内功、加强外联是企业应对关键 今年一季度,宁波地区出口食品达2.54亿美元,但是国外对食品安全要求的不断严苛,必将对食品出口企业在原辅料添加剂采购使用、生产加工环节管控等方面造成较大影响。 在此,建议相关出口食品企业从以下几方面作好应对: 一是要及时关注出口产品相应市场的最新食品法规信息,结合企业自身状况,排查生产加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并加以排除。 二是要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加强企业内部质量管控,完善企业自检自控、产品溯源等体系。 三是加强与检验监管部门联系,及时向检验检疫部门及地方政府部门反映贸易中遇到的问题,检企共同应对,最大程度地降低贸易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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