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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14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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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多部门执法
拆除违建别墅

一名涉案干部受党纪处分

  

  本报讯(记者余建文 通讯员余土)昨天上午8时,余姚市人民法院、公安局、国土资源局以及余姚市“三改一拆”办公室、三七市镇政府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对三七市镇石步村大池墩水库北侧一处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此前,一名涉案干部被余姚市纪委处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据悉,2014年10月,有群众举报,三七市镇石步村大池墩水库北侧有人违法建房。余姚市国土资源局经立案调查,于当年12月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退还非法占用的1178平方米集体所有土地,并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天内,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一栋二层楼房(建筑占地面积170平方米)以及打好的围墙。但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自行拆除违法建筑。

  今年4月,余姚市国土资源局依法向余姚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拆除。后法院作出裁定,对该处违法建筑实施强制拆除。昨天上午10时许,该违法建筑被成功拆除。

  据了解,此案涉及余姚市一名副局级领导干部。5月6日,余姚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这名党员领导干部作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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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