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黄丽娟 通讯员魏溪 虞燕)夫妻间发生矛盾,丈夫竟然三次在自己的住所内放火,致使房屋内部分物品毁损。 慈溪人黄某,今年43岁,因夫妻感情不和,财产分割不成而心怀不满。为泄私愤,他于今年2月9日、10日和12日先后三次在自己的住所内用打火机点燃窗帘,引发火灾。幸好大火均被消防人员和群众及时扑灭,未造成严重后果。 今年2月12日晚,黄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他说:“因夫妻感情不和,老婆不出来解决问题,我用放火的方式逼她出来。”黄某原本是木匠,因赌博负债,便向妻子讨钱还债,妻子不肯承担,于是黄某想到了用放火烧房子逼妻子解决问题。 最终,夫妻矛盾没有解决,黄某却因故意放火危害公共安全而构成了放火罪。因其犯罪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且有自首情节,被一审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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