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5月21日电 2015年4月11日,发生在北京市朝阳区大屯路隧道内两辆豪车失控撞上护栏边墙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21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该案件。两名被告人因犯危险驾驶罪,分别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两被告均当庭表示不上诉。 公诉人表示,两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且系共同犯罪,危害了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在法庭上,两位被告的辩护律师均表示,当事人的法制观念淡薄,以至酿成今天的大祸。 中国人民大学刑法学教授刘明祥表示,尽管没有危害公共安全的主观故意,但危险驾驶无疑给不特定公众埋下安全隐患,甚至有性命之忧。杭州飙车案导致人死亡就是一个鲜活的例子。因此,必须对飙车族予以严厉打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