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朗霞街道对一违建厂房停水停电,但仍挡不住业主违法施工。对此,街道办事处的领导表示“很无奈”(5月18日《浙江日报》)。 相关领导的“无奈”,反映出行政执法的“无力”。这种无奈与无力,纵容了某些人的违建行为,助长了违法者的侥幸心理,才会导致违章建筑如“打地鼠”游戏一般,打掉了这头,那头又冒出来了。 明知违法仍为之,违建者为何如此大胆?就是因为过去的处罚太轻。对于违章建筑的行政处罚,有责令停止建设、责令限期拆除、没收、罚款并保留使用等,过去行政执法当中使用最多的就是“罚款并保留使用”。采取这种处罚措施,行政机关看似“作为”了,相关人员也受到了“相应的处罚”,但只罚不拆拉低了违法成本,很容易出现违建行为前期“叫而不停”,建后“甘愿受罚”的怪状。 当前,我省“三改一拆”正如火如荼进行,前段时间国土资源部门对违建行为采取集中整治,发现违建处理“前松后紧”,后患不少,特别是对于已经完工的违章建筑,拆除不但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与阻力也更大。与其等生米做成熟饭后再“刮骨疗毒”式强拆,不如一开始就动真格。既然叫不停,那就不要光“叫”,不能只停水停电外围施压,更不能坐在办公室里叹“无奈”,关键时候要“拿起法律武器”,按照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所赋予的权力,理直气壮地制止违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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