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全国助残日,《解放日报》头版头条刊发消息:上海在全国首次以地方性法规明确优先招录残疾人就业的原则,去年入职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的16位残疾人基本能独立适应日常工作,今年再招18位残疾人,一些国有企业也向残疾大学毕业生敞开大门。 对单位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国家是有比例规定和优惠政策的,但不少单位宁愿缴纳残疾人保障金,也不肯按比例接纳残疾人就业。综合分析,主要原因不外乎两条:一是怕残疾人干不好工作,二是怕残疾人影响单位形象。 任何单位,都有一些相对简单、轻松的工作和岗位。单位按比例招录残疾人,让几个残疾人和一大帮健全人一起工作,健全人适当帮助残疾人是举手之劳。这不光比让残疾人集中工作方便得多,也利于增进健全人对残疾人的理解和关爱。上海的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残疾人,经过适应期,基本能胜任工作,就是很好的证明。而在发达国家,政府录用残疾人是“常态”,企业录用残疾人则被视为富有社会责任感,不但无损反会提升自身形象。 消除残疾人就业的歧视和障碍,重在和难在转变观念,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应当做好表率。这是由其身份和性质所决定的,也是法律规定的义务;政府机关做得好,要求民营企业和社会组织“跟上”,才有资格和说服力。像上海那样,残疾人“正常就业”多了,慢慢会打消一些人的疑虑和偏见。这会促进社会文明理念的进步,不光能让残疾人生活得更好,每个人都将从中受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