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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26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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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外贸企业迎来诸多利好

外汇管理简政放权挺企业走出去

  6月起,境外直接投资前期费用从10万美元扩大到300万美元;简化境外直接投资审批;简化海外上市登记管理

  本报讯(记者杨绪忠 通讯员王齐维)外汇局宁波市分局日前下发指导意见,从下月起,将进一步完善企业“走出去”金融保障,简政放权,提升企业“走出去”便利程度和金融服务水平。

  《意见》提出,将进一步简化境外直接投资审批。按照“应减必减、该放就放”原则,全面取消不必要的境外投资审核环节。从6月1日起,境外投资外汇登记全部下放各银行直接办理。

  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前期费用管理大幅度放宽。按照新规,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前期费用从10万美元扩大到300万美元,前期费用累计汇出额不超过300万美元且不超过中方投资总额15%的,从6月1日起,境内机构可直接到各银行办理。对于前期费用累计汇出额确需超过300万美元或中方投资总额15%的,境内机构提供说明函后,企业可到所在地外汇局申请办理。

  企业海外上市登记管理获“松绑”。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内个人设立海外公司,搭建“红筹架构”实现海外上市或私募融资。6月1日起,境内居民个人特殊目的公司新设登记、变更登记全部下放银行直接办理,并简化变更登记,取消融资资金强制调回境内的要求。

  此外,我市还将积极争取先行先试政策,主动对接、复制上海自贸区等金融改革试点措施。鼓励各金融机构开发一批有分量、有示范性的跨境金融特色产品,为企业国际化经营提供融资、担保、全球授信、跨境结算、账户、保险等综合金融服务。

  “我们将通过改革创新,为宁波参与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建设‘港口经济圈’战略提供一批实实在在的外汇政策支撑。”外汇局宁波市分局局长宋汉光表示。据悉,近期该局将开展“深化外汇金融普惠 助推海上丝绸之路”活动,以支持企业“走出去”和实体经济转型升级为重点,从外汇改革创新、外汇资金支持和外汇服务三方面予以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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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