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百年名校镇明中心小学出了件丑事:校长钱希有涉嫌严重违纪被撤职,违纪所得也被收缴(5月23日《都市快报》)。 钱校长出事跟“钱”有关。报道说,他一是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后非法收受好处,还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二是违规支付本该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公车私用。其不规之举败露,“有知情者告诉记者,是被前司机举报公车私用”,“也有人说,跟学校游泳池的分红不公有关”。 报道让人犯嘀咕:钱校长到底是咋栽在“钱”上的?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取他人好处,谋的是什么利益?怎么谋的?收了多少好处?非法占用公物、违规使用公款多少?怎么操作的?八项规定出台后,为啥仍能多次公车私用?记者的“道听途说”是不是真的?案子已经了结,为啥语焉不详? 新闻有个特性叫“接近性”,贪腐案件也一样。越是发生在身边的贪腐事,因为“这人我认识”或“我也知道一点”,人们就越关心,越想知道详情,越能引发思考、引以为戒。 对领导干部来说,发生在身边的贪腐案例,是活生生的反面教材,警示教育的切身感和针对性更强。对于纪检监察部门来说,对每起贪腐发生的原因、过程和危害搞得越清,越能举一反三、有的放矢地完善制度、强化监督,达到惩前毖后的目的。而把情况一五一十而不是笼而统之地告诉公众,不仅是对公众知情权的满足,其警示意义和训诫作用也会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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