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岚 通讯员吴培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日前下发通知,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房屋建筑施工现场“住人集装箱”使用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整治行动为期30天,采取企业全面自查自纠和监管部门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5月10日,由中海油宁波大榭石化有限公司建设、上海石化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施工、中咨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大榭石化馏分油综合利用项目全厂消防工程在建工地上一只临时集装箱仓库失火,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事件给“集装箱”,尤其是“住人集装箱”消防安全敲响了警钟。 此次整治行动,重点检查事项包括工地上办公、生活区是否与施工作业区隔离等;“住人集装箱”板材的燃烧性能等级是否为A级,周边是否配备灭火器、应急照明灯、沙子铲子、专用消防箱、消防枪、消防带、消防水泵等消防应急设施;“住人集装箱”内临时用电线路拉设是否合理、规范,是否违规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或烧炭取暖或电瓶车集中充电,是否违规堆放易燃易爆品或施工机具,是否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床铺是否超过两层,房间内任一点至最近疏散门的距离是否大于15米,房门的净宽度是否小于0.8米,住宿人员人均面积是否小于2.5平方米,人数是否超过8人等。 从即日起至6月10日,全市在建工程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施工、监理、租赁、安装等有关单位对施工现场“住人集装箱”使用安全隐患进行全面自查自纠。6月10日至25日,各地住建部门对所有使用“住人集装箱”的在建工程进行一次拉网式监督检查。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工地,必须立即停工整改,整改到位后方可进入下一步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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