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的家庭主妇林女士最近很烦恼:她习惯在街上随处可见的“专卖店”或超市买名牌大米———五常大米,却被懂行的人告知,她买的五常大米相当一部分都是假冒的。记者调查发现,黑龙江省五常市五常大米年产量至多为105万吨,但业内人士估算,全国市场上标售的“五常大米”至少有1000万吨(5月26日《京华时报》)。 五常大米遭假冒,市场上销售的大多数是“假五常”,在当前具有代表性,折射出农产品市场秩序的反常,也折射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无常,值得反思。在笔者看来,实行农产品“实名制”,不仅可以遏制“五常大米遭假冒”现象,而且可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所谓农产品“实名制”,在国外被称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可以对整个供给链各个环节的产品信息进行跟踪与追溯,一旦发生农产品被假冒或食品安全问题,就可以有效地追踪到食品的源头,及时召回不合格产品,将损失降到最低。日本在农产品可追溯系统应用方面,不仅制定了相应的法规,而且在零售阶段,大部分超市已经安装了产品可追溯终端,供消费者查询信息使用。 只有农产品都实行了“实名制”,才能从根本上杜绝“五常大米遭假冒”之类的乱象。在北京一些市场,水果也实行了“实名制”。水果拥有“身份证”之后,其产品名称、商户号、产地、种植者、采摘时间等详细信息一目了然,消费者不仅能够通过手机查询水果的身份,也可以在网站和超市安装的条码扫描系统上查询。不可否认,国内农产品追溯系统的建立,尚处在蹒跚学步阶段。政府部门应该选择一些条件比较成熟的地方进行试点,再逐步推广到全国。同时,还要建立农产品“实名制”管理部门,进行协调与治理。特别是,应由“实名制”管理蔬菜、水果,逐步扩大到肉、蛋、奶、粮食等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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