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沈孙晖 通讯员李绩)昨天下午,王女士来到鄞州石碶派出所,领回了失而复得的8400元现金,连声道谢:“多亏警察和银行帮忙,我以为这笔钱再也找不回来了!” 据介绍,52岁的王女士是本地人,在轻纺城做服装生意。5月26日下午,她拿了3.84万元到轻纺城对面的工商银行ATM机上存钱。由于第一台ATM机没有存款选项,她就换到隔壁房的机器操作。 谁知存完钱,王女士一查余额发现少了8400元,遂与银行交涉。工作人员检查后发现,ATM机并无问题,再查看王女士存钱时的监控,也没发现异常。 对此,银行方面猜测可能是王女士数错了金额。但她清楚记得当时拿了3.84万元,其中3万元是成捆的,另8400元也数清楚一并拿进ATM机房。为何钱会蹊跷消失呢? 忽然,王女士想到一件事:她先前进过一台没有存款功能的ATM机。银行随即调出那台机器的监控,果然查明真相:当时,王女士将一叠钱放在ATM机操作台上,并将包压在钱上。发现该机器只能取款后,她便取出卡,拿了包到隔壁的机器操作,却不慎忘了拿走那叠钱。后来,一名取款男将钱拿走了。 石碶派出所民警经过调查,确定拿走钱的是30岁男子张某。昨天,民警联系上对方。“我正在等你们的电话呢!”张某承认他捡到8400元,愿主动归还,“我当时因为有急事才离开了!”昨天下午,他将钱交到了派出所。 民警说,在银行捡到财物,应及时交给银行方面或联系警方,如果私自占为己有,达到一定数额属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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