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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国际会议展览中心 |
政策解读 近日,宁波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与中东欧国家全面合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会展活动、双向投资、贸易往来、旅游合作、人文交流、便捷通关、金融支持、长效机制等八个方面出台相关政策,保障宁波与中东欧国家全面合作取得实效,努力把宁波打造成为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双向投资合作的首选之地、中东欧商品进入中国市场的首选之地、中国与中东欧国家人文交流的首选之地。 力促双边贸易攀新高 宁波与中东欧16国经贸合作已有一定基础。2014年,宁波与中东欧16国贸易额达24.43亿美元,同比增长7.6%,占全国总量的近1/20。其中,出口21.85亿美元,增长11.6%,主要出口商品是纺织服装、灯具及照明装置、液晶显示板、塑料制品等轻工家用产品;进口2.58亿美元,主要进口商品是废金属、铜、锯材和铁矿砂等工业原材料。自去年6月中东欧国家特色商品展在甬举办之后,一些特色农产品、食品也开始以宁波为中心,逐渐进入中国市场。 为了推动宁波与中东欧国家的双边贸易再创新高,此次《意见》就促进双边贸易出台了有力的扶持政策,既有培育相关展会提供服务平台的举措,也有建立绿色通道畅通货物流的举措,既扩大进口商品内销体系,又从外汇、融资等方面给予支持,着力发挥宁波在区位、港口和外贸等方面的优势,把宁波打造成买中东欧商品最优惠、最便捷的地方,做中东欧商品生意成本最低、效益最好的地方。 《意见》提出,办好中国—中东欧国家投资贸易博览会,对中东欧客商参加在宁波举办的政府主导型展会免收摊位费,参加在宁波举办的市场主导型展会给予一定补助。在宁波举办的中国食品博览会设立中东欧国家专区,为中东欧国家食品企业提供免费摊位,并举办中东欧国家食品采购推介会。同时,打造好中东欧特色商品常年展,对综合馆内企业提供“零成本”入驻模式(由宁波进口商品展示交易中心代理销售),对国别馆入驻企业给予租金减免等支持。 根据规划,未来五年,宁波与中东欧国家的贸易额年均增幅将达到20%,其中进口增幅约30%。 系列便利化举措“保驾护航” 为对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推进宁波“港口经济圈”建设,《意见》在便利化方面有多项创新之举,如为中东欧商品来宁波参展提供绿色通道,24小时预约查验,快速验放,简化中东欧参展商品备案申报手续和口岸查验流程等等。 意见提出,建立中东欧国家商品通关绿色通道,为中东欧商品进口企业设立“特快窗口”,优先报关、查验,优先采取非侵入式查验方式(H986)。优化中东欧进口商品准入管理机制,简化检验检疫审批备案手续,进口水产品、肉类、水果等从受理之日起到向国家质检总局传递申请由原来的7个工作日缩短到3个工作日。简化中东欧进口商品入境查验流程,进口食品化妆品全面应用预检验模式。对目的地为浙江省域范围内的进口一般贸易水果等实行预放行制度。实施进口工业品分类管理,采信第三方检验结果加快验放速度。 同时,支持我市中东欧商品营销企业完善内贸分销体系,对在国内重要流通市场、商场、超市和电商网站上建设中东欧商品分销基地及网络的企业,按其运营成本与销售业绩给予相应补助。支持我市外贸综合服务平台、跨境电商平台开展中东欧商品进口业务,对平台运营商和入驻企业按业绩表现给予相应补助。 中信保宁波分公司将优先为符合条件的中东欧国家企业提供中长期买方信贷保险,帮助中东欧国家企业获得期限较长、利率较低的中长期银行融资。重点满足中东欧国家进口商的授信额度需求。另外,对与中东欧国家贸易产生的外汇收支业务取消事后逐笔核销手续,简化单证审核要求。允许中东欧国家居民将人民币兑换成外汇时,提供资金合法来源证明即可在银行直接办理,无总额限制。 着眼长远促进双向投资 截至2014年底,中东欧16国在宁波累计批准的外商投资项目有72个,合同外资15621万美元,实际利用外资6580万美元;宁波累计批准在中东欧16国投资的企业和机构34家,核准中方投资额2037万美元,中方实际投资额1433万美元。 鉴于目前投资现状,促进双向投资成了《意见》着力解决的问题。为发挥宁波民营资本的优势,以及系列金融业务试点的优势,意见提出,鼓励宁波企业投资中东欧国家,支持宁波企业赴中东欧国家开办产业园、投资工业项目、建设营销基地、资源开发基地、承接工程业务,给予其前期费用、保险费用和贷款贴息等补助,对入驻中东欧国家产业园区的宁波企业给予一定补助。 开展境外并购试点,宁波企业赴中东欧国家并购可先行办理外汇登记汇出资金,在规定期限内再补办相关手续。允许宁波企业通过境外放款为其在中东欧国家的子公司和关联公司提供资金。简化和放宽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宁波企业赴中东欧国家投资,300万美元以内的前期费用可由银行直接办理。超过300万美元的可经外汇局登记后到银行办理,最快当天可完成资金汇出。 开展跨境贷款试点,支持中东欧国家有融资需求的企业直接向宁波的银行申请跨境贷款。鼓励宁波的银行为中东欧国家的工程提供项目贷款。 同时,《意见》也支持中东欧特色产业、优势产品来宁波发展,对符合宁波产业发展导向的中东欧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加快宁波保税区中东欧贸易物流园区和慈溪中东欧特色产业园建设。 开展全方位的人文交流 除了经贸合作,《意见》还相当重视人文交流,特别是宁波与中东欧国家之间的民间交流。 本周,“百团千人游中东欧”首个大型旅游团将正式出行。为使此次活动取得更大的成果,实现常态化和制度化,我市将鼓励出境游向中东欧国家倾斜,为中东欧国家的旅游资源推广搭建平台,对参加宁波国际旅游展的中东欧国家相关机构、企业免收展位费。 同时,对中东欧国家友好城市主要官员率团来访宁波,提供一定人数的落地接待。对中东欧国家友城艺术团体来宁波演出,提供场地、食宿和本地交通补助。对中东欧国家友好城市政府工作人员以及医疗、卫生、科技等专业部门来宁波短期学习培训提供资助。每年设立中东欧国家来宁波留学生专项奖学金,推动宁波学校与中东欧国家院校开展合作办学,筹建中东欧国家学校教育合作交流联盟。 另外,宁波还将建设与中东欧国家全面合作的常年活动场所,包括东钱湖中东欧博览会会务馆和中东欧特色商品常年展展馆(宁波国际会展中心11号馆)。对中东欧国家有关商协会、官方促进机构落户宁波提供场地协调、租金补助、人才招揽等支持。 相关链接 政策出台始末 2014年12月1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与中东欧16国领导人在塞尔维亚首都贝尔格莱德共同决定:2015年在中国宁波国际日用消费品博览会期间,同期举办中国—中东欧国家投资贸易博览会。 首届中东欧博览会确定落户甬城,这是中央对宁波的莫大信任。为进一步加强与中东欧国家全面合作,今年4月初,宁波就开始积极起草相关政策,由市商务委牵头,财政、教育、人社、旅游、外办、金融、外管、口岸、宁波海关、宁波检验检疫等相关部门,宁波港集团、宁波商贸集团、中信保宁波公司等有关企业和宁波保税区等重点区域一起参与拟制。 政策意见起草过程中,市主要领导明确指示:要大胆创新,务实推进,使政策意见能真实反映中东欧国家和相关客商的需求,能切实推动我市与中东欧国家的全面合作。 为此,我市多次召开现场座谈会,先后征询了市级相关部门、中东欧产品贸易商、中东欧投资商的意见,并由市领导带队,赴上海的中东欧国家驻华使领馆,征询各位大使、领事、商务参赞的意见。各方对宁波将出台加强与中东欧国家全面合作的政策非常赞赏,提了很多好的想法,也希望政策可以及早实施,推动双方全面合作跃上新台阶。 5月29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强与中东欧国家全面合作的若干意见》正式出台实施。(俞永均 方平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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