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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05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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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洒善的细雨 汇聚爱的海洋

———宁波市慈善总会会长陈云金就2015年“慈善一日捐”答记者问

  2015年“慈善一日捐”开始了,日前,记者专程走访了宁波市慈善总会会长陈云金,就今年“慈善一日捐”的有关问题采访了他。

  问:请您具体介绍一下,宁波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的现状如何?

  答:“慈善一日捐”在宁波已经开展了十五个年头,早已在广大市民、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心头播下了爱的种子。十多年来,全市市民自觉承担起“慈善”这一道德义务,纷纷向各级慈善机构捐献善款,许多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街道社区“慈善一日捐”活动的参与面达到100%。

  十多年来,市县两级慈善总会在“慈善一日捐”活动中募集到的善款,累计达到26.52亿元。这是一个十分可观的数目,接近过去十几年救助支出的总和。可见,“慈善一日捐”活动已经成为两级慈善机构救助资金的主要来源,成为搞好慈善救助工作的重要支撑。

  全市人民广为传诵的“顺其自然”,从1999年以来15次向市慈善总会匿名捐款已达683万元。他(她)已成为人们心中的爱心使者,成为宁波这座爱心城市的代名词。在“顺其自然”的影响下,我市隐名捐款蔚然成风,近几年更是形成了一个数十位爱心人士坚持“月月捐”、“经常捐”的爱心群体。在我会收到的个人捐款中,约有30%的金额来自隐名捐款。

  为大力弘扬人人参与慈善,个个奉献爱心的精神,市慈善总会在2012年推出了“小额冠名慈善基金”项目,为普通百姓搭建了新的募集平台。截至2014年年底,普通市民(家庭)已在市慈善总会建立小额冠名慈善基金65个,实际到位资金322万元。一次次爱心涌动,一个个感人事迹,见证了我们宁波市民的爱心和道德风貌。

  “慈善一日捐”既是广大市民道德层面的一个义务,又是每个企业家应承担的一种社会责任。十几年来,广大爱心企业和企业家慷慨捐款已经成为善款募集的中坚力量。截至2014年12月底,与我会签订冠名基金协议的企业(个人)共有69家,规模达16680万元,实际到位9741.6万元。

  2014年,宁波市妇联、女企业家协会在我会建立“宁波女企业家圆梦基金”,帮助贫困家庭子女完成学业,扶助有创业意向的妇女实现创业梦想,至今该基金已捐赠善款113万余元。台胞台属联谊会建立的“台胞台属爱心基金”,定向救助有困难的台胞台属。宁波市政府侨务办公室建立了“侨爱慈善基金”,开展归侨、侨眷的助医、助困、助残等项目。该基金首笔100万元人民币已由香港江兴国际有限公司董事长江兴浩先生出资到账。

  问:我市“慈善一日捐”募集来的善款,请问都用到哪里去了?

  答:我们募集的所有捐款,全部用于救助社会上需要帮助的人,为补充社会建设的“短板”服务。

  市慈善总会成立以来,始终坚持“安老扶幼、济危助困”的办会宗旨,以“为党和政府分忧,为贫困百姓解愁”为己任,不断开展扶贫济困工作。截至2014年12月,全市累计救助总金额达32.68亿元,占总募集数70%以上,惠及257万多人(次)。仅宁波市慈善总会救助金额累计4亿元,使近20万人(次)得到扶助。近几年,随着政府的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我们对慈善救助的方向和重点也适时作了调整,并着力打造慈善品牌,推出一些影响大、效果好的救助项目。在助困领域,先后开设了“甬城慈善爱心超市”、开展了“慈善情暖万家”活动,推出了“双百帮扶”工程、“千村慈善帮扶基金”工程,探索由“输血型”救助向“造血型”救助转变的新途径,进一步提高救助的社会效果。在助医领域,继续实施“慈惠童心”救助工程,推出“关爱近视儿童”工程、“关爱母亲行动”,实施“慈爱复聪”项目;在助学领域,开展了“彩虹助学”活动、“在校贫困大学生”助学活动、“高校新生”结对助学活动,在部分重点学校推广建立自募自救的慈善助学基金等;在敬老助残领域,继续实施“阳光敬老”工程和“慈爱助残”工程,在公益领域,打造了颐乐园、华慈医院、星宝自闭症家庭支援中心、精疗康复基地等慈善实体,扩大慈善救助的覆盖面和辐射面,从而使慈善资金的使用效益达到最大化。这对于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缓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

  问:今年开展的“慈善一日捐”有什么新特点?

  答:当前,我市上下正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努力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发展。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慈善事业作为社会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方面,具有保障民生、促进和谐、倡导文明之功能。发展慈善事业,关爱弱势群体,让全体社会成员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感受党和政府关怀,也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内在要求。我市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为需要帮助的人们奉献一份爱心,更具重要的现实意义,各部门、各单位应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面发动,力争把今年的活动搞得更加深入、更为扎实,更具成效。

  问:今年“慈善一日捐”的募集范围,募集原则等方面,有什么具体要求和规定?

  答:今年市本级“慈善一日捐”的募集范围,仍然按市委办公厅[2006]21号文件和市慈善总会《关于市、区慈善总会一日捐募集范围界定的意见》的精神,市慈善总会主要负责市级机关、市属事业单位和市管企业、省部属企事业单位以及高等院校的善款募集工作。如捐赠人选择的受赠组织突破市、区募集范围的分工,根据《公益事业捐赠法》的有关规定,应尊重捐赠人的意愿,允许其跨地域或不按隶属关系进行捐赠。

  今年“慈善一日捐”的内容,仍分为个人捐、单位集体捐和企业(单位、个人)建立或扩大冠名慈善基金三个方面。要重点做好个人捐款工作,鼓励普通市民(家庭)建立方便灵活的小额冠名基金;要动员各单位、各部门把节省下来的费用以集体名义捐赠慈善事业;要进一步抓好企业冠名基金的发展工作,动员有条件的市管企业和部省属企业采取捐资、出资、留本捐息等不同形式建立或扩大冠名慈善基金,争取基金数额有新的突破。

  “慈善一日捐”是一项群众性募捐活动,必须坚持自愿原则,重在参与,贵在坚持。向慈善奉献爱心并不注重金额多少,更重要的是“展示了形象,展示了境界,展示了责任,展示了风尚”,我们要弘扬“勿以善小而不为”的理念,欢迎人人献出一份爱。但是,作为一次群众性活动,这就要求各级领导带头,机关带头,党员、干部带头;充分发挥各级慈善联络站和广大慈善义务联络员、志愿者的作用,广泛宣传,释疑解惑,力求发动面广,使更多的单位、企业和个人参与到这一活动中来。

  问:为增强慈善工作透明度,市慈善总会在制度上有哪些具体的保障措施?

  答:近几年来,社会公众、新闻媒体对慈善事业的发展高度重视,十分关注慈善机构的善款运作及公信力。这对慈善事业的发展来说是件好事,有利于慈善组织在社会各界的监督下,加强管理,健康发展。我市两级慈善总会正确认识社会各界的监督,在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完善慈善捐助信息制度,加强公开透明运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广大市民对我们也是高度信任的,无论是一日捐,还是日常捐,年年保持着正常发展的态势。为此,我们一定要百倍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成绩和荣誉,决不辜负广大市民对我们的期望和要求。我们真诚地向社会承诺,在“慈善一日捐”活动中,坚持阳光运作,切实遵循公开、透明原则,收到的每笔善款都在报纸和网上公布;所有捐款用到社会救助上去,决不从中提取工作经费,决不以任何名义移作它用,自觉接受主管部门、审计机构、社会舆论和广大市民的监督。(杨静雅 杨顺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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