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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09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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阔步迈向农业现代化

———写在宁波全面建设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之际

  严龙 摄

  本报记者 孙吉晶

  今年初,经过综合自评、专家评审、现场陈述、答辩等多个环节,宁波从全国31个地级市中脱颖而出,被农业部认定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此前,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以县为单位推开,2012年,慈溪市入围第二批名单。

  根据提出的建设目标,到2015年,全市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到2020年,全面实现农业现代化,成为沿海发达地区发展现代农业的示范区和先行区。

  整市建设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是农业部对宁波现代农业发展成果的充分肯定。站在更高起点上,宁波农业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

  “宁波全域建设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有十足的底气,并非‘心血来潮’。”市农业局局长鲍尧品对此满怀信心。

  宁波在全省率先提出发展现代农业的思路,并举全市之力,推进粮食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和现代农业先导区建设;宁波在国内首次出台政策,鼓励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广阔天地开创新业;宁波还千方百计加快土地流转,家庭农场成为全国“五大范本”之一……一系列举措,让宁波现代农业发展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现有省级农业生态循环示范县3个、示范区7个,成为全省生态循环农业面积最大、类型最多的地区。在2013年农业部开展的全国35个大中城市都市现代农业评价中,宁波的农业现代化水平位居第二位,

  宁波人多地少,资源和环境承载压力大。面对不利条件,我市因地制宜,按照“基础设施建设政府投、经营主体培育政府扶、主导产业发展政府引、社会化服务体系政府建”的总体思路,走出了一条别具一格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农业设施装备水平、农业集约化水平和农业组织化程度处于较高水平。

  按照农业部测评办法,2013年我市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水平综合得分73.69分,距离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75分的目标仅有一步之遥,实现程度达到98.3%。

  对照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目标,我市还存在一些“短板”,主要体现在标准化生产水平还不高、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够健全和金融支农力度不够大。

  今后,我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将以发展“高效、生态”现代农业为主线,以建设都市农业圈、现代农业先导区、粮食生产功能区、生态农业观光区为载体,以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业生态化、机械化、信息化为抓手,以产业市场化、经营规模化、主体法人化、生产标准化、服务社会化为引领,着力打造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经营体系、支撑体系和保障体系,全面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力争为沿海发达地区建设现代农业提供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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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建现代农业示范区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重大举措,对实现现代农业发展在点上突围,进而带动面上整体推进具有重要意义。农业部要求各示范区根据自然禀赋、产业基础、发展水平等实际,统筹规划比较优势突出、市场前景广阔的主导产业,深入分析发展趋势,科学确定发展思路,合理布局发展区域,有针对性地制定发展扶持政策,促进示范区主导产业上规模、上层次、上水平,率先实现现代化。

  要创新体制机制。以培育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为重点,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在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农业机械化和信息化、创新农业投融资机制、完善农业保险服务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构建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制度体系,为示范区建设提供强大动力。

  同时要加大资金投入。以破解发展瓶颈制约为突破口,积极安排专项资金,整合使用现有财政支农强农投入,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广泛参与,形成各类资金竞相支持示范区建设的强大合力。

  农业部将按照“奖优罚劣、动态管理、能进能退”的要求,加强示范区建设监测评价和考核管理工作,对发展特色鲜明、改革建设成效显著、示范引领作用突出的示范区实施奖励,加大支持力度;对违反国家土地利用政策、损害农民利益、发生重大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改革建设进展缓慢、难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示范区,将撤销其“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称号。

  2015年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目标和任务

  目标

  2015年,全市农业增加值增长2%左右,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示范区建设水平达到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目标值。

  主要任务

  一、推进农业“两区”建设。全面开展四大现代农业先导区建设,细化都市农业圈规划。新建粮食生产功能区10万亩、现代农业园区项目30个左右。

  二、开展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开展灌排河沟、泵闸、小型水源及田间沟渠等建设,着力解决农田水利工程“最后一公里”问题。新增高标准农田面积10万亩,全市旱涝保收面积占耕地面积70%以上。

  三、提升农业设施装备水平。大力推广智能化设施大棚、工厂化育秧和畜禽自动喂料、喷滴灌、增氧机等农业设施,新建设施大棚面积200万平方米以上,设施农业面积达到40万亩。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水稻机插面积达到75万亩,粮食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7%。

  四、稳定粮食生产。落实和完善粮食生产扶持政策,实施农业部粮食高产万亩片和粮食“双千”工程建设,开展超级稻百亩方千公斤攻关行动和连作晚稻超高产示范,整建制推进粮食高产创建,实现粮食平衡高产。确保粮食播种面积达到209万亩、总产量在79万吨以上,粮食“双千”面积达到15万亩。

  五、发展菜篮子产品生产。稳定生猪生产,积极发展优质肉鸡、浙东白鹅、余姚番鸭等特色精品畜牧业和牛、羊等食草动物养殖。开展粮经结合等高效农作制度研究和推广,建设保障型菜篮子基地,提升蔬菜设施化生产水平,经济作物“万元地”面积达到30万亩。

  六、发展水产健康养殖。深入推进水产养殖主导产品提升计划,大力发展标准化健康养殖、稻鱼共生轮作,推进水产种子种苗工程建设。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比重达到50%。

  七、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启动实施永久基本农田土壤治理“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废弃农业投入品包装物与农膜的收集处理体系建设。实施规模畜禽养殖场标准化、生态化改造,新建标准化水禽场16个,全面建成病死动物收集和无害化处理体系。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面积320万亩次,应用商品有机肥10.5万吨,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面积51万亩次,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6%。

  八、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大标准化生产推广力度,鼓励开展“三品一标”优质农产品认证,加强“三品”基地建设。全市“三品一标”农产品产地面积达到200万亩,“三品”农产品产量比重达到35%。

  九、推进农业安全生产。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测体系和追溯体系,加强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99%。

  十、推进种业强市建设。培育骨干种业企业,加快优势种业基地建设,加强水稻育种技术攻关,不断提高育种能力、制种能力和推广能力。新增“甬优系列”杂交水稻制种面积5000亩,建成2个省级以上重点林木种业基地,1个现代水产种业园区,培育4家年销售收入亿元以上的种畜禽核心企业,种子种苗商品化率达到70%,种业产值达到20亿元。

  十一、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积极推动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管理上的应用,完善农资监管、动植物检疫、气象灾害预警、病虫害预警、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农村经营管理等信息系统。农业信息化服务面达到80%。

  十二、培育发展新型经营主体。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加快职业农民培育,引导农业龙头企业联合重组做大做强,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质增效,鼓励家庭农场通过工商登记注册成为法人。新增市级农业龙头企业10家、示范性家庭农场40家、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8家,新增法人经营主体500个,培育职业农民1000名,农业规模经营率达到70%。

  十三、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的农村合作体系建设,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重点培育主体多元、形式多样、竞争充分的经营性服务组织,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全市农林牧渔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2%。

  除署名外,图表由市农业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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