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伊婧 通讯员严谦 江妮)前几天,象山西周镇年近七旬的商户朱阿姨,带着一罐 “红牛”饮料走进当地市场监督管理所,让工作人员帮忙鉴定真假。 朱阿姨在西周车站附近经营着一家副食品店,5月24日,两名自称是红牛公司促销人员的男青年到她店里上门推销,称公司正在搞促销活动,原本批发价每箱114元的“红牛”饮料现只需109元。 听完对方的介绍,朱阿姨警觉地查看了这批饮料的生产日期,发现是今年4月生产的,并非临保商品,外观上与之前进的货也没有差别。夏天是饮料销售的旺季,朱阿姨便购买了25箱(每箱24罐),总计人民币2725元。 没想到,这批“红牛”饮料才卖出2罐,就有顾客找到她,说“味道与之前喝过的不一样”,质疑其卖假货。 了解事情经过后,市场监督管理所的工作人员立即拨打了红牛公司的消费者服务热线。核对罐底所标的生产日期批号后,对方公司称从未生产过该批次商品。至此,基本确定朱阿姨所进的这批红牛饮料为假冒产品。 目前,该所工作人员已与当地派出所取得联系,希望通过刑侦手段获取相关线索。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醒经营者:进货一定要走正规渠道。对于送上门的优惠推销一定要多留个心眼,可先查验推销人员或其公司的相关证明和营业执照,并通过公司官方网站或拨打官方热线进行核实。若遭遇诈骗购进了假货,应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或公安部门举报,切勿为转移损失而知假卖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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