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院决定——
延长聂树斌案复查期限3个月
据新华社济南6月11日电(记者王海鹰 吴书光)记者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山东高院聂树斌案复查合议庭法官11日上午在约见申诉人张焕枝、聂淑惠及其代理律师陈光武、李树亭,就该案沟通情况时宣布,决定延长聂树斌案复查期限3个月,至2015年9月15日。
聂树斌案复查合议庭审判长朱云三在与张焕枝、聂淑惠及其代理律师陈光武、李树亭沟通情况时说,因案情重大、疑难、复杂,需要进一步开展调查核实工作,相关工作涉及面广,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复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决定延长聂树斌案复查期限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