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6月18日电 记者18日从公安部获悉,自7月1日起,公安机关实施取消台胞签注政策,台胞持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简称台胞证)即可经开放口岸来往大陆并在大陆停居留,无需办理签注。 新发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的决定》,取消了涉及台湾居民来往大陆办理签注以及签注签发管理的相关规定。据此,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或委托的有关机构自7月1日起不再办理台胞签注,口岸边检机关不再查验台胞签注,台胞仅需持有效的台胞证即可来往大陆并在大陆停居留。台胞证有效期不变,仍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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