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陈斌国)6月17日,象山丹东街道塔山社区宏润花园业主委员会经过讨论,分别给予保洁员莫冬玲800元、杨美丽500元的奖励,以表彰两人拾金不昧的高尚举动。 61岁的莫冬玲和63岁的杨美丽是该小区物业公司聘用的保洁员,分别来自鹤浦镇和泗洲头镇,在该小区打工两三年,每月工资1500元。 5月17日上午7时,莫冬玲在路上捡到一只放有1.1万元和几张证件的小包。由于周边找寻失主未果,她马上送交物业公司。公司帮忙找到失主后,在“员工好人榜”上填上了莫冬玲的名字,当时在小区内外传为美谈。 6月1日上午9时,小区另一位保洁员杨美丽独自在3号地下车库打扫,忽然发现一只黑色钱包。她想失主一定很着急,立即送到物业办公室。经工作人员清点,钱包内有5700元现金以及身份证、银行卡等物。从证件得知,失主是该小区11号楼的张某。 当时,张某正为丢包焦急万分,由于不知丢在何处,在外找了两三个小时。接到物业电话后,张某喜出望外,连连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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