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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09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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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稳A股再出实招

“救市”后盾空前加强

  7月8日,沈阳一位股民在用放大镜观看股市行情。(新华社发)

  一场前所未有的拯救A股行动正在积极推进中。昨日,央行、证金公司、中金所、证监会、保监会、国资委、财政部等资本市场监管层及相关部门维稳A股再出实招———

  中国人民银行表示为股票市场提供“无限量流动性支持”,成为维护市场稳定的强力保障;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表示加大对中小市值股票的购买力度,国家队救市战场由此从权重扩散到中小市值个股上;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大幅提高中证500股指期货保证金比例,精准打击本轮下跌的爆点“空头”;证监会放宽大股东及董监高增持规定,证券法相关规定“让路”非常时期的非常增持……

  昨日,上证综指跌5.90%,勉强守住3500点;深证成指跌2.94%;创业板指数率先止跌,收盘点位较前一交易日涨0.51%。

  央行为股市提供充足流动性

  救市资金介入中小市值股票

  中国人民银行新闻发言人8日表示,为支持股票市场稳定发展,中国人民银行积极协助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证金公司”)通过拆借、发行金融债券、抵押融资、借用再贷款等方式获得充足的流动性。人民银行表示,将密切关注市场动向,继续通过多种渠道支持证金公司维护股票市场稳定,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8日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为恢复市场正常交易,证金公司将在继续维护蓝筹股稳定的同时,加大对中小市值股票的购买力度,缓解市场流动性紧张状况。

  邓舸称,目前股票市场存在恐慌情绪,非理性抛盘大量增加,导致股市出现流动性紧张的状况。中国证监会决定,证金公司将为证券公司提供充足的流动性支持,切实保障证券市场的稳定运行。

  邓舸说,证金公司已获得人民银行充足流动性支持,并持续通过多渠道向证券公司提供足额资金。

  针对证券公司出资1280亿元后公司的运行情况,邓舸表示,目前,21家证券公司业务正常开展,运作状况良好。这些公司资本充足,流动性较好,净资产合计超过8000亿元,净资本和优质流动性资产均超过6000亿元。

  8日,证金公司通过股票质押方式已向21家证券公司提供2600亿元信用额度用于增持股票。8日收盘后,证金公司再度宣布出资2000亿元申购五家基金公司份额。对此,业内人士认为,主要是为基金公司输入流动性,以应对公募基金承受的赎回压力。

  中金所出招打击“空头”

  大幅提高中证500股指期货保证金比例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8日发布消息,将自8日结算时起,除套期保值持仓外,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的卖出持仓交易保证金,由目前合约价值的10%提高到20%。

  消息还显示,中金所将自9日结算时起,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的卖出持仓交易保证金进一步提高到合约价值的30%,套期保值持仓除外。

  中金所表示,近期期指市场波动剧烈,为抑制过度投机,中金所对中证500股指期货交易保证金做出相应调整。中金所将密切跟踪中证500股指期货交易保证金调整后的市场状况,进一步加强市场风险控制。

  险资权益类投资最高可达40%

  保监会提高保险资金投资蓝筹股票监管比例

  中国保监会8日发布《关于提高保险资金投资蓝筹股票监管比例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放宽了保险资金投资蓝筹股票监管比例,对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将投资单一蓝筹股票的比例上限由占上季度末总资产的5%调整为10%;投资权益类资产达到30%比例上限的,可进一步增持蓝筹股票,增持后权益类资产余额不高于上季度末总资产的40%。

  同时,通知还适度提高保险资金投资蓝筹股票的资产认可比例。

  为大股东增持“开绿灯”

  证监会放宽大股东及董监高增持规定

  中国证监会8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称,经与国务院国资委沟通,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董监高通过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票,无需事前报请国资委批准,履行自身决策程序即可。

  证监会表示,近期A股市场出现非理性下跌,有多家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监高认为,其公司股价已经明显具备投资价值,准备增持股票。但受限于证券法中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7月份属于中报窗口期等相关规定,很多公司大股东及董监高近期无法增持股票。

  证监会8日出台了相关规定,允许近期减持过股票的产业资本可以通过证券公司定向资管等方式立即在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票;近期股价连续十个交易日内累计跌幅超过30%的,董监高增持本公司股票可以不受窗口期限制;上市公司大股东持股达到或超过30%的,可以不等待12个月立即增持2%股份。

  大股东董监高6个月内不得减持

  证监会称违规将给予严肃处理

  中国证监会8日发布公告,从即日起6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

  证监会称,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规定减持本公司股份的,中国证监会将给予严肃处理。对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6个月后减持本公司股份的具体办法,证监会将另行规定。

  承诺不减持

  ●国务院国资委8日发布通知,要求各有关中央企业在股市异常波动期间,不得减持所控股上市公司股票。

  ●由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111家中央企业8日联合发布承诺书,承诺在股市异常波动时期,不减持所控股上市公司股票。同时,加大对股价严重偏离其价值的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股票的增持力度,努力保持上市公司股价稳定。

  ●记者8日从财政部了解到,财政部承诺不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并要求中央管理的国有金融企业不减持所持有的控股上市公司股票,支持国有金融企业在股价低于合理价值时予以增持。(综合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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