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近日,有关陕西省榆林市高考文科状元邢某某是否“高考移民”的话题引起各界强烈关注。 据了解,该考生的户籍迁移涉嫌违规,当事人坦言“找了相关领导打了招呼”才办下来;其本人只在学籍所在学校就读一个月后便离去,学籍空挂在学校长达三年,学校对此完全清楚。 没有亲属关系 “找了相关领导打了招呼”户籍才办下来 6月25日,2015年陕西省高考成绩揭晓,榆林市文科状元被该市华栋中学考生邢某某获得。从7月初起,有关邢某某可能是“高考移民”的传闻便在当地不胫而走。 9日上午,记者在华栋中学看到,该校大门紧锁,学校内外没有任何宣传今年高考成绩的横幅或标语,偶有进出的教职工一律以摆手或“无可奉告”应对问询。 邢某某的户籍资料显示,其为山东鄄城人,2009年4月13日以投亲靠友名义从原籍迁入榆林市榆阳区,户籍在华栋中学校长李锦成名下。 在公安部门出具的李锦成户籍资料中,邢某某为其“侄女”,事实却并非如此。9日中午,李锦成向记者坦承,2007年,邢某某的母亲杨某从山东应聘到华栋中学任职英语老师,此后以方便照顾为由,多次要求将女儿户籍迁至榆林。“杨老师的户口不在榆林,子女无法落户。为了稳定教师队伍,我以孩子叔父名义将邢某某的户口迁到我名下。” 户籍资料还显示,除邢某某之外,李锦成户籍名下还有两名特殊的“亲属”。2009年和2011年,两名分别来自山东费县和河南洛阳的学生也以侄子、侄女身份落户到李锦成名下。据李锦成介绍,这两人也是华栋中学外省教师的子女,与自己并无亲属关系,户籍迁入后一直在华栋中学就读,几年前已分别考入吉林大学和另一所院校。 不存在亲属关系可以落户吗?2009年3月,榆林市公安局下发的《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相互投靠落户只有父母、子女关系才符合户籍申报条件。“邢某某落户办不下来,无奈之下,我找了相关领导打了招呼,事情才办下来。”李锦成坦言,自己当时并没有私利,只是想为学校职工办好事。 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局长李安镇表示,在2013年之前,当地的户籍制度经历了从乡镇管理到公安机关户政部门管理的过渡,此前不甚规范,甚至找关系花钱也可以迁入。2013年之后,户籍管理制度日趋完善,目前,全区每年从外地迁入的新增户籍人口有1万多人。 学籍空挂三年校方非常清楚 审核考生资格形同虚设 成立于1999年的华栋中学是榆林市城区一所规模较大的民办中学,目前有学生2000余名,今年有500多人参加高考。记者采访了这所学校多名应届毕业生,均表示没有见过这名状元,不知道她是谁。 高考录取在即,邢某某本人隐身不见。8日至10日,记者连续多次致电或发短信联系邢某某的父母,也未获回应。 9日下午,榆林市榆阳区招生委员会向记者出具的初步调查结果显示,2011年8月邢某某进入华栋中学初中部学习,1年后在当地参加中考并被该校高中部录取,学籍注册在2015届1班。2012年秋季开学后,邢某某就读至国庆节后,因身体原因离开华栋中学回家休养学习,2014年9月至2015年5月在西安高新第一中学国际部就读,其学籍一直在华栋中学。 榆阳区教育局副局长尹增岗说,陕西省招办相关规定明确,本人常住户籍在陕满3年,高中阶段在陕连续学籍满3年,可在陕西申请参加高考。但邢某某休学和在西安求学期间未办理休学和借读手续,高中阶段在陕连续就读不满3年,不符合高考报名条件,属违规行为。 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是如何通过招生部门的资格审核?尹增岗坦承,审核考生资格时,招办主要审核其户籍、学籍、中考成绩等信息,对其是否真的在本地就读,由学校负责监管,招办一般并不审核。榆林市招办相关负责人称,考生的学籍资料由学校负责上报,区县招办实施审核把关,市一级招办不直接参与审核。 户籍准入门槛放宽 严查就读情况防止“学籍空挂” 榆阳区招生委员会认为,华栋中学对考生脱离学籍疏于管理,未按规定办理休学和借读手续,严重扰乱正常教学秩序,责成教育部门对李锦成及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 教育部相关规定明确,中小学生初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学校应为其采集录入学籍信息,建立学籍档案。学籍主管部门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及时核准学生学籍。一生一籍,籍随人走。 事实上,“学籍空挂”已成为近年来各地“高考移民”的全新手段。记者了解到,在各地不断推进户籍制度改革、陆续放宽户籍准入门槛背景下,在中小城市落户已有诸多合法手段。如在榆林市,购买住房、工作调动、人才引进等途径均可落户。在此基础上,外地考生可以在当地入学获得学籍,但学生是否真的在当地就读,是监管部门亟须严格把关的环节。 (据新华社西安7月10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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