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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16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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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谁发?怎么发?发多少?

——聚焦劳动者高温津贴发放

  入伏后,全国多地气温普遍升高,陆续进入“蒸烤”模式,局部地区最高气温超过40℃,高温津贴成为公众关心的话题。有媒体报道,一些地方出现以“绿豆汤替代津贴”“明发津贴暗扣工资”等问题。

  那么,高温津贴到底应该给谁发?怎么发?发多少?

  全国未统一规定,室内室外劳动者均可领

  “新华视点”记者采访了解到,由于我国南北温差较大,对于高温津贴发放的标准、对象、方式并未做全国统一性规定,均以各地人社等部门发放的文件规定为准,因此各地情况差异较大。

  ———给谁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明确,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这意味着,在超过35℃高温的露天作业者和工作场所温度无法降低至33℃以下的室内劳动者,均可获得高温津贴。

  ———怎么发?高温津贴发放目前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按月发放,另一种是按日计算发放。北京、上海、山东、浙江等省市均为在规定的发放月份中按月发放;湖北、海南等省份则是根据气温超过35℃的天数,按日计算发放。

  此外,广东、福建等省份既确定了按月发放标准,同时又折算出按日核算的津贴标准,供用人单位自由选择。如福建省发放高温津贴的规定中,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如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9.2元。

  ———发多少?记者统计发现,高温津贴发放标准各省区市间千差万别。查阅已公布的津贴发放标准,按日计算的省市中,最高是天津市现行的每人每天24元;按月发放的省市中,相对较高的江西和山西两省均达每人每月240元。

  有企业对高温津贴视而不见

  记者在多地采访发现,高温津贴应计入工资总额,在企业自身成本中列支。这项规定在事业单位、大型企业落实较好,但在很多建筑、快递等行业往往无法“落地”。

  14日,在中铁大桥局武汉杨泗港长江大桥建设现场,有200多名露天作业工人冒着酷暑施工。项目部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武汉市规定,超过35℃气温每天按12元的标准发放高温津贴,“项目部每个月底结算高温津贴,直接打到工人工资卡上,有据可查”。

  不过,海口市一名刘姓建筑工人在工地上工作多年,却从未听说过高温津贴。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中明确,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一些地区劳动监察部门工作人员介绍,违反规定未足额发放高温津贴的,属于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不过,不少地方在实际操作中很少接到相关举报和投诉。

  部分地区津贴标准多年未调整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中还明确,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然而,记者采访发现,多地高温津贴因标准长期未调整,因此成为不少劳动者眼中的“鸡肋”。

  目前,山东省防暑降温费实施的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标准,还是源于2006年出台的文件,标准近10年未调整;广东省现行高温津贴每人每月150元的标准,也是依据2007年颁布的文件。

  此外,室内工作人员享受高温津贴的标准操作难度大,难以真正落实。安徽一基层劳动监察部门负责人表示,根据现有规定,露天超过35℃的条件,可以通过气象部门数据进行确定;但对于室内无法降低至33℃的条件,则很难界定。“因为室内温度测量很复杂,不同区域温度差异较大,很难有参照标准。面对这种情况,劳动部门也很头疼。”

  (新华社北京7月15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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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