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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19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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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国有林场改革拉开帷幕

10个国有林场现经营的25万亩公益林每年产生生态效益20亿

  本报讯(记者孙吉晶)我市国有林场改革已拉开帷幕,围绕保护生态、保障职工生活两大目标,努力建设“森林优质高效、资源集约经营、基础设施完善、社会保障有力、职工生活富足”的现代国有林场。

  全市现有市林场和象山、宁海、奉化、余姚、慈溪、鄞州、北仑所辖国有林场10家,总经营面积28.1万亩,其中市级以上生态公益林面积25.7万亩。国有林场大多分布在江河源头,生态区位极为重要。经过50多年的建设,国有林场森林覆盖率从当初的20%增长到96%,已成为全市林分质量最好、森林资源最丰富、生态环境最优美的区域。按照全市每万亩生态公益林平均生态功能测算,林场25万多亩生态公益林每年可吸收二氧化碳48万吨,释放氧气36万吨,涵养水源量6亿吨,减少土壤流失量180万吨,每年产生生态效益20亿元。

  据了解,我市将把国有林场道路、供电、用水和管护等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同级政府建设规划,同等享受支农惠农政策。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支持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护和基础设施建设。同时进一步提高国有林场公益林的补偿标准。生态公益林面积比重较大的国有林场增挂“国有生态公益林保护站”牌子。

  推进内部管理体制创新,国有林场的森林日常管护及其他生产性活动要积极引入市场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面向社会购买服务。鼓励社会资本、林场职工发展森林旅游等特色产业,有效盘活森林资源,增强发展活力,加快建成一批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国有林场。

  国有林场改革期间,不得以筹集改革资金等为由把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进行对外作价、合资合作、租赁、抵押、担保和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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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