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周琼 通讯员任社)7月毕业季,对许多毕业生而言,如何存放档案、如何查询档案、如何办理报到手续,正成为大家最关心的问题。2014年,我市共接收高校毕业生52252名,针对历年来诸多毕业生最关心的问题,如何让毕业生准确、高效地办理好相关手续,日前,宁波市就业管理服务局有关负责人针对毕业生近期咨询较多的问题,一一发布解法。 问题一:高校毕业生应把档案存放于何处?如何查询档案是否已寄到? 高校毕业生应将档案存放于各级人力社保局毕业生服务机构,具体存放到哪个人力社保局毕业生服务机构,我们可以简单地概括成一句话,即“有单位跟单位,没单位跟户口”。打个比方,毕业前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如就业协议书上“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由宁波市人才服务中心盖章的,档案应存放至宁波市人才服务中心;“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由各县(市)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人才服务中心)盖章的,档案应存放至各县(市)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人才服务中心)。此外,“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由教育局、城管局、贸易局等机关事业单位盖章以及部属、省属、市属国有单位盖章的,档案应存放至其主管部门的组织人事处。毕业时仍未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应将档案存放于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人才服务中心)。毕业生查询档案是否已寄到,可拨打各级人力社保局毕业生服务机构咨询电话。 问题二:高校毕业生如何办理报到手续? 高校毕业生首先查询是否到档。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经查询如已到档,需持报到证、就业协议书原件等材料前往办理报到手续;如未到档,则需等到档后再行办理。未就业毕业生,经查询如已到档,则需持身份证、户口本、报到证等材料前往办理报到手续;如未到档,则需等到档后再行办理。高校毕业生办理报到手续的有效期限为毕业当年12月底之前。具体办理流程可拨打各级人力社保局毕业生服务机构咨询电话(详细电话见宁波日报官方微信及宁波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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