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伊婧 实习生唐丽俐 通讯员于珊婉)宁海一女子为了减肥走上吸毒道路,后因无法负担吸毒费用,又将买来的毒品向他人进行贩卖,从中赚取差价。上周五下午,该女子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宁海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吴某今年40多岁,平时在商店打工,收入不高。去年7月的一天,她听朋友说吸毒可以减肥,一时心动便开始吸食毒品。因吴某平时喜欢玩游戏,自从接触毒品后,每逢玩游戏前她会吸点毒品提精神。吴某将积蓄都花费在了购买毒品上,最后毒瘾戒不掉,身上也没什么钱了,于是她想到了“以贩养吸”,自己购得毒品后将其中一部分卖给别人,从中赚取差价,以供应自己吸毒的费用。 今年3月的一天,吴某与两位朋友在外面蒸桑拿。王某打来电话想买点冰毒。两人到了约定地点,吴某将1包毒品交给王某,获利200元。交易完毕后,两人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民警从王某的身上、吴某随行的两位朋友身上及吴某的住处,搜出可疑晶体5克多,后经检验这些可疑晶体中均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属于冰毒。经讯问,吴某承认这些毒品是她的。今年7月,吴某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起诉至宁海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