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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22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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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养弃婴 路边大吵

警方提醒:私自领养弃婴属违法行为

  本报讯(记者周维强 通讯员张楠)7月20日晚上8时多,鄞州古林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古林镇郭夏村有人在马路边为了一个婴儿在争吵,怀疑有人抢小孩。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吵架的两人是亲戚,起因竟是想争着收养一个弃婴。

  20日傍晚,家住郭夏村的杨婆婆陪着老伴送完加工产品后,步行回家。途经鄞县大道郭夏村附近时,杨婆婆发现路边有好几个人聚在一起,上前一看吓了一跳:路边躺着一个婴儿,裹着件淡黄色的棉衣,身边别无他物。

  由于一时无法找到婴儿的亲人,杨婆婆将其抱回了家。令杨婆婆没想到的是,在得知这个消息后,她的两房膝下无子的亲戚都有了想要收养的念头,赶来后互不相让,并在杨婆婆家门前的路边吵了起来。

  了解了事情经过后,民警立刻联系鄞州区福利院,商量相关事宜进行交接。随后福利院将孩子送到了浙江大学明州医院进行检查。记者从医院得知,该女婴出生不到一周,身体状况不佳,截至昨日下午3时30分,医院已下发病危通知书,并在全力抢救中。

  古林派出所民警表示,私自收养弃婴属于违法行为。捡到弃婴时,应第一时间报警,由警方将弃婴移交福利院;若想收养孩子,可到福利院进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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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