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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桂林在庭审现场(7月7日摄)。 (新华社发) |
非法集资8.8亿余元、受害者210人、损失近4亿元……日前,海口市中院开庭审理海南省工商联原副主席沈桂林涉嫌集资诈骗案。 他为何能成功诈骗如此多的人,募集如此巨额的资金?又如何从一位政商风云人物沦落为阶下囚? 身份光环与高息诱惑令210人被骗 作为海口泰特典当有限公司、海南美丽道文化艺术中心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沈桂林同时还拥有很多头衔:“省工商联副主席”“省政协委员”“省拍卖协会会长”“省典当协会会长”等。正是在这些身份的光环之下,一拨又一拨受害者选择信任沈桂林。 据海口市检察院起诉,从2002年至2009年,开典当行起家的沈桂林,在典当公司自有资金较少的情况下,通过借款方式融资用于典当业务及偿还借款利息,并向出借人支付2%至3%的月息。 2009年以后,沈桂林在明知泰特典当公司经营状况每况愈下、基本没有业务、资不抵债的情况下,以泰特典当公司、海南泰达拍卖有限公司等关联公司做担保,承诺支付1.5%至4%不等月息四处借款。 经鉴定,沈桂林共向210人非法集资金额8.8亿余元,已返还约5亿元,造成被害人损失近4亿元。 受害人张先生说,沈桂林是工商联副主席、拍卖协会会长、典当协会会长,他搞活动经常都有政府官员“站台”,是地道的“红顶商人”,这么多的“帽子”很容易取得大家的信任。 一位姓卫的女士告诉记者,她先后给了沈桂林1700万元,每个月从沈桂林那里拿利息。据卫女士说,沈桂林给人的印象是温文尔雅,再加上他身上“政府官员”的光环,比较让人信任。 实际上,作为省工商联副主席的沈桂林并非政府官员。据记者了解,省工商联副主席分为专职副主席和兼职副主席,专职副主席身份为公务员,而兼职副主席不是公务员,多为一些知名企业家担任。但很多百姓对此并不了解,简单将兼职工商联副主席等同于政府官员。而沈桂林也有意利用这种误解。 据卫女士讲述,2012年,沈桂林在北京画廊办画展,她作为大客户与一些嘉宾被邀请到北京,坐的是头等舱,住的是五星级酒店。 “我们都是听朋友介绍认识的,以为能够攀上这样一个大人物,跟着一块赚钱,改变生活,结果没想到搞得血本无归了。”受害人李女士说,这些钱有的是养老钱,甚至还有治病的钱。 李女士说,案发之后她才知道,为了圈钱,沈桂林把他所有的关系都利用上了。包括他的老乡、江苏商会的圈子、长江商学院的圈子以及朋友介绍朋友的圈子。“要是早知道他借钱的面这么大,大家也不敢把钱给他。”她说。 疯狂融资致资金链断裂后仓皇出逃 海口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支队长任健说,其实,沈桂林的典当行最初也有业务。但到2009年左右,业务基本上就不做了,沈桂林强力包装自己,然后骗更多的人给他投资。 据任健介绍,从2010年以后,沈桂林从典当行业转向投资文化艺术产业,包括办画廊、艺术品拍卖等。“首先,他确实对这个领域比较感兴趣,另外,这个产业也比较容易造势,让更多的人相信他确有实力。”据介绍,沈桂林在北京、上海设立美丽道艺术中心,投入了不少钱,但大都用于包装他自己,并没有真正盈利。 除此之外,沈桂林十分注重物质享受,他将集资款用于购买手表、钻戒等奢侈品。他为女友戴某购买钻戒、玛莎拉蒂轿车就分别花费200万元,还为她购买了一栋价值1000多万元的别墅。 在这样恶性循环之下,2013年末,沈桂林的资金链彻底断裂。因担心事情败露,他将登记着借款人、借款数目、支付利息等资料的记录本烧毁,于2013年12月7日从海口出逃到香港,并辗转泰国曼谷、老挝万象等地。 “他给出的高额利息就足以把他压垮。”任健说,沈桂林最后借到的本金8个多亿,按两分多的利息,每个月光利息就要支出2000多万元,而他什么收益都没有,那么钱从何而来?最后,沈桂林出逃时身上不到100万元港币。 沈桂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遇到这样的事情我确实很紧张,也害怕,不知道该怎么做。”他说,2013年12月1日,他付了部分利息,但8日要再付近千万元。而且到年底了,几个投资人想临时把资金撤回去,有的是1000万元,有的是2000万元,这几千万元再加上利息,一下子确实筹不到这么多资金。“我一下子不知道怎么办了,既无法面对大家,也不敢跟任何人商量,于是匆匆出国想回避一下。” 关于烧毁账本,他说:“我知道资金比较多,如果留下这些账本,万一公安机关看到了确实对我不利,当时觉得还是把账本销毁比较好。” 记者了解到,沈桂林在出逃20天后就回国投案自首。他坦承,这些年表面上看很风光,其实内心压力很大,过得很辛苦,总担心有一天资金链断裂,造成公司破产。他后来甚至每个月拿出几百上千元去买彩票,想赌一赌,希望发生奇迹中个头奖,中几亿元把欠的钱还掉。 强化金融监管,警惕高息诱饵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近年来,以各种真实或虚构项目为载体,以高额利息为诱饵,以稳赚保本为“压惊石”的非法集资案呈高发态势。 海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李仁君说,为避免非法集资案的发生,应加强对大额资金的源头监控。对大额资金的“审查”,商业银行首先要明确资金来源监控,把好准入关,避免因为商业银行之间竞争激烈,对开户入账的一些大额资金的来源和走向放松警惕,让初步核查变成走过场。 据了解,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06年制定的《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在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交易2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交易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现金汇款等业务,金融机构应当在大额交易发生后的5个工作日内,以电子方式向人民银行的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送。 然而,据办案人员介绍,在沈桂林集资诈骗案中,沈桂林在交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光大银行等海口市11家商业银行开设账户,动辄近亿元的大额资金进出个人账户,几乎没有一家银行对此资金有过通报。 此外,李仁君认为,有关部门的监管也需进一步完善,应加强与公安、商业银行、法院等部门的协作,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防止监管真空。 不可忽视的是,参与者过度“逐利”的心理成为非法集资的温床。海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副总队长杜衡提醒,天上不会掉馅饼,群众对高息揽金的现象需加强戒备,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新华社记者 周慧敏 傅勇涛 (据新华社海口7月2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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