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8版:都市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dlrb
 
2015年07月23日 星期四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孩子掉进“无主”水坑
事件有进展

事发地属高桥镇政府

  本报讯(本报记者余建文 中国宁波网廖业强)上周五,“都市新闻”版“E眼关注”栏目报道了一9岁孩童掉进拆迁工地水坑溺亡,出事地块找不到“主人”的事,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经记者再次核实,鄞州高桥镇政府有关人士确认,出事工地产权为镇政府。对溺亡事件的处理,镇政府工作人员表示,最好走法律途径解决。

  7月17日,记者再次致电高桥镇。该镇村镇建设办朱副主任确认,原“大港”企业厂房拆除后的地块,现在属高桥镇政府。但对于孩子溺亡以及工地缺乏防护的情况,她表示不知情。

  该镇信访办一位姓周的工作人员表示,出事工地虽属于镇政府,但目前并没有相关规定,要求镇政府去“看管”这块地。而且,工地不是玩耍的地方。在高桥镇,近年来因为建设拆迁等原因,很多其他空置的地块同样处于无人监管的状态。

  镇政府工作人员表示,出事孩子的家长可以走司法途径。若法院判定镇政府相关部门有责任,所涉部门会负责。

  上周报道刊发后,不少网友讨论热烈。保护孩子免遭意外,家长的监管不能少,平时要多教育,告诉孩子哪些地方有危险,不能去。此外,社会上的开放性场所也要加强管理和防护措施,减少安全隐患。

  眼下放暑假了,大批“小候鸟”来到宁波与家人团聚,很多家庭面临“小鬼当家”。为此,上周宁波警方专门发布消息,提醒家长担好看护责任,教育孩子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要到池塘、小河“野泳”或抓鱼摸虾等。孩子的安全,既是家长的分内事,也是社会共同的责任。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