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伊婧 通讯员于珊婉)宁海一男子谎称能帮忙拿到政府绿化工程承包权,以收取工程押金为由骗取他人钱财,最终谎言露馅。 葛某今年50多岁,租住在宁海,没有固定工作,好逸恶劳的他动起了骗钱的歪脑筋。 葛某租住的房子楼下有一家小店,老板姓汪。葛某注意到汪某有个做泥水工的朋友叫胡某,于是心生一计,将其锁定为作案目标。接下去的一段时间,葛某经常找汪某闲聊,并且有意无意地提起自己有一些很厉害的亲戚。 今年3月的一天,葛某对汪某说:“我可以拿到政府绿化工程承包权,你问问胡某有没有兴趣。”汪某当即联系了胡某。当天晚上,胡某主动约了葛某到茶馆详谈。葛某大吹牛皮,胡某信以为真。接着葛某提出要胡某先交1万元的工程押金,第二天胡某就把钱交给了葛某。 1万元钱到手后没几天就被葛某挥霍一空。于是葛某又主动联系上胡某,说可以帮胡某在杭州注册一个公司,到时候自己拿到的所有工程交给胡某的公司做,但注册公司需要胡某交2万元押金。胡某想了想答应了。 第二天,葛某特地在宁海一高档酒店开了房间,等胡某送钱过来。但是一直等到下午,胡某都没有出现。到了下午3时许,公安民警突然出现,将葛某抓获并带到了警局。原来,胡某听到对方又问自己拿钱,便起了疑心,到派出所报了警。 昨日,宁海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葛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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