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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25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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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与传承历史文化
要有新视角

部省专家审查《宁波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本报讯(记者王岚 通讯员叶建明)昨天上午,住建部和省建设厅联合在我市召开《宁波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专家审查会,12位专家现场踏勘并听取汇报。下一步,我市将根据审查后情况按程序报批并实施。

  宁波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在城市发展建设中,保护文化遗产,传承历史文脉,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今年3月经国务院批复的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修订,也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提出了新的要求。

  保护规划是保护工作的基础性、纲领性文件,更是指导宁波市域历史文化保护工作的重要文件。新形势下,由于宁波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建设的实际需要和与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衔接需要,我市委托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启动了《宁波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

  《宁波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划范围为宁波市行政辖区范围,期限至2020年,目的为加强宁波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指导城市保护与更新的协调发展,统筹安排各项保护与建设工作。明确的保护原则包括保护历史真实载体的原则,保护历史环境的原则,合理利用、永续利用的原则。内容从市域、中心城市、历史文化街区与历史地段、文物古迹与历史建筑五个层面,对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两个部分进行保护。“本次规划在保护与历史文化传承上使用了新的视角,将使原来散点式规划向系统性、整体性方向转变,这对于我市今后的历史文化保护工作意义重大。”市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说。

  据介绍,近年来,宁波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宁波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成立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全面推进保护规划编制,基本建立起“名城-街区-名镇名村”多层次的保护规划体系。到今年年底,全市所有已命名的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将全面完成;逐步建立保护名录体系,今年还完成了全市首次历史建筑普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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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