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 伟 7月21日下午,市第七医院(镇海区人民医院)大内科护士长郑秀丽接儿子开车回家。途中,她发现一受伤女子头部出血躺在路上,旁边有一辆电动车。她立即下车施救,其间她被围观人群质疑是肇事司机。好在警察用视频还了其清白,她表示下次再遇到,“一定会出手相救,并且要继续善良下去”(7月25日中国宁波网)。 做好人好事也有风险,这是基本常识。即便在法律较为健全、社会道德水平较高的国家,善行和义举也会面临不小的风险。比如把钱捐给了别人,可能没被用到正道上;扶了摔倒在路边的人,可能会被别人讹诈。但一个成熟而理性的社会,明知有风险也意识到了有风险,依然不放弃自己的爱心表达,这才是应有的价值观。 有风险是一回事,施不施以爱心是另一回事,不能因为有风险就把自己的行为束缚起来,不再“该出手时就出手”。人人制造自危的空间,把自己严密保护起来,最终会发现,自己处于一个冷漠而麻木的社会里,即使自己需要帮助的时候,也不会有人向自己伸出援助之手。这种景象,显然没人愿意看到。 分析和看待做好人好事的风险性,应当具有全局视角和整体思维,不能计较于眼前的得失,让自己成为一个毫无感情的“冰冷人”。而应坚持道德初心不改,在别人需要的时候伸出自己的手。当然,如何规避风险,需要一定的智慧,但不管怎样,绝不是无所作为的理由。没有助人的愿望与激情,没有普遍性的善意表达作为基础,整个社会的道德就会成为无源之水。 时下社会道德不彰,信任滑坡,很大一个原因在于,过分强调做好人好事的风险,甚至出现了本末倒置的偏差。只有正确认识做好人好事也存在风险性的道理,才能远离“见危不扶”的冷漠与麻木,既敢于做好事,又善于保护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