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东区人民法院组织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集中执行季活动正式启动,重点执行被执行人有财产和一定履行能力但未得到有效执结等三类案件。 为震慑被执行人,此次执行行动依法加强了对被执行人的人身强制执行措施。对被司法拘留的被执行人,原则上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拘留15日并同时要求其申报财产,如被执行人拒不申报财产或虚假申报财产另行拘留15日,两项合计可拘留30日;对在法院有多起案件的被执行人,每起均予以制裁,并多案累计实施司法拘留。根据这条措施,被执行人如有2个案子,最多将被拘留60天。 此外,此次集中清理活动将严厉查处各类妨碍执行的违法行为。如对执行过程中提起虚假诉讼参与执行分配的行为,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对以虚假借贷为由提起诉讼的,移交公安部门侦查;对以虚假租赁合同对抗抵押权的案件,及时提起司法鉴定,确定其租赁合同的形成时间,同时严格审查被租赁不动产在租赁期间水电、物业、通信、煤气等生活生产所需费用的支付主体,如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移交公安部门侦查,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统计,2014年1月至2015年6月,全市两级法院共审结金融债权案件13120件,推动化解银行不良资产360.7亿元,执结金融债权案9806件,实际执结2532件,执行到位标的69.5亿元。 (桂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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