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龚哲明)记者近日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获悉,出席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进一步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善用法治手段,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沟通协作,发挥民事执行联动机制重要作用,破解民事执行难。 6月24日至25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中级法院关于民事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关于我市民事执行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并召开联组会议,就民事执行工作进行专题询问。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市中级法院坚持把加强执行工作、解决执行难问题作为重点工作来抓,面对民事执行案件大量增多的新情况,努力克服案多人少的矛盾,积极开展集中执行活动,创新执行工作机制,推动执行综合治理,注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同时指出,尽管目前我市民事执行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仍存在不少问题,如执行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执行工作机制和流程尚不够完善,执行联动机制运行还不够畅通,民事执行监督仍不够有力等。执行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有不小差距。 常委会组成人员还提出四方面具体意见建议: ———认清形势任务,进一步增强破解民事执行难的责任心和紧迫感。民事执行工作事关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市中级法院和负有监督执行、协助执行职责的单位要深刻把握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全面依法治国决定对民事执行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认清新形势下执行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特征以及肩负的职责使命,认清民事执行不到位对社会公平正义及司法权威的危害,切实 增强破解民事执行难的责任心和紧迫感。要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目标,进一步端正执行理念,正确处理案件执结率与实际执行到位率的关系,不断强化执行为民、服务发展的意识。要认真剖析我市产生民事执行难及执行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落实措施,以敢于担当的勇气、攻坚克难的锐气,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着力破解民事执行难题,努力筑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 ———善用法治手段,进一步规范民事执行活动。要加强流程管理,进一步从制度上规范立案、审判、执行等各部门以及执行案件流程中各环节的衔接协调,实行全程跟踪监督管理,努力探索审判权与执行权分离的体制改革,为提高民事执行整体水平提供制度保证。要进一步完善执行信息公开制度,除法定不公开的信息外,充分利用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向当事人和社会公开执行的过程、措施和结果等信息,真正做到“阳光执行”,切实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要切实增强执行工作的威慑力,坚持依法执行,克服畏难情绪,穷尽执行手段,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各种强制手段,加大对恶意逃债、暴力抗拒执行等行为的惩处力度。要规范执行款的收取、申领、审批、发放等工作,优化并完善执行款的内控管理流程与制度,使已经执行到账的执行款尽快发放给当事人,对多年积存尚未领取的执行款要制定适当的处置办法。 ———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强民事执行队伍建设。要挖掘法院内部潜力,将善于做执行工作的业务骨干调整到执行岗位上来,配齐配强执行工作力量,努力克服案多人少的矛盾。要加强思想教育,提高执行人员的事业心和使命感,强化执行人员的大局观念和责任意识,始终着眼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现实诉求开展执行工作。要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和人民群众新期待,切实加强执行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执行人员坚持能动司法、善于做群众工作、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要加强执行人员的廉政教育和作风建设,增强执行人员依法履职、廉洁自律意识,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加强沟通协作,进一步发挥民事执行联动机制作用。执行工作需要法院和各协作部门互相支持、互相配合、互相推动。法院要加快建设执行指挥中心,主动加强与公安、住建、金融等部门的联系,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信息资源共享,定期交流协助执行工作情况,牵头研究联动机制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健全联动机制。检察机关要强化对民事执行工作的法律监督,制定出台监督执行工作的具体举措,拓展监督案源,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刚性。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健全网上布控机制,加大对涉嫌犯罪被执行人的追逃力度和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各执行联动机制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在协助法院执行方面主动对接,履行好特定义务,增强民事执行工作合力,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得到有效执行。要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健全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失信公示、威慑惩戒等机制,形成打击合力,使规避执行者在市场交易、行业准入、高消费、出入境等各方面受到限制。要利用媒体积极开展以案释法等活动,增强公民对相关民商事行为的风险防范意识,为法治宁波、平安宁波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