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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06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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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税银联手推“退税盈”,货款期限1年,最高可贷1000万元

出口企业迎来信贷支持“升级版”

  本报讯(记者余晓辰 通讯员徐卫明 吕金子)将企业预期退税能力作为贷款重要依据,贷款期限可达1年,额度最高可达1000万元———昨日,记者从宁海县国税局了解到,该局和宁波银行合作推出创新融资产品“退税盈”,加码经济新常态下对出口企业的支持力度。

  据了解,税银合作推出以企业预期退税能力为重要依据发放信贷解决企业融资难的举措,开创了省内先河。

  按照全国出口退税分类管理办法,宁海县国税局根据出口退(免)税企业资产、纳税信用等级、内部风险控制体系建设等情况将出口企业细分为四类,其中一类企业20家,二类企业571家。此次,宁海县国税局与宁波银行宁海支行合作推出的“退税盈”融资产品将首先在这591户出口企业中试点。

  银行在对出口企业出口退税账户进行托管的前提下,根据出口企业前12个月退税总额、本年度订单量增减情况、产品退税率变化情况等因素预核未来退税额。基于出口企业未来可预期退税能力,银行单笔放贷贷款额度最高达1000万元。贷款利率按同期同档次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基准利率执行,贷款期限为1年,无须抵押或担保。

  目前,首批符合条件的30个企业贷款正在审批,预计在本月底前发放,贷款总额可达1亿元。

  “‘退税盈’可谓‘一举多赢’的产品。”宁海县国税局局长娄逢堂表示,对企业来说,“退税盈”无需抵押担保,贷款手续简便,降低了融资成本;税务机关通过服务纳税人促进了出口企业发展,是对当地经济实实在在的支持;银行则因此获得了优质客户,拓展了盈利空间,减少了贷款风险。“在和宁波银行成功合作的基础上,该业务将进一步拓展到其他金融机构。”娄逢堂说。

  记者还了解到,早在2001年,宁海县国税局就和银行合作,由银行托管企业出口退税账户,以出口退税应收款作为质押,向出口企业提供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此次推出的“退税盈”产品,可以说是出口退税信用贷款的升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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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