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敬波 鄞州万达公寓2号楼A单元墙面脱落砸坏奔驰车。该高楼外墙已经脱落30多次,“空中炸弹”让业主们提心吊胆,但墙面维修一直难以进行(8月4日《宁波日报》)。 高楼坠物不是新闻,今后也不可能完全杜绝,但发现隐患后迟迟不处理,就是大问题了。俗话说“人不能在同一地方跌倒两次”,墙体脱落30多次,4次砸中车辆,而墙面维修还在扯皮之中———难道非要等到砸了人才能引起重视? 高空坠物造成损失该谁赔?我国《侵权责任法》有明确规定;墙体脱落该谁修?《住宅质量保证书》有明确约定,怎么会“协商会开了10多次”,就是只说不干呢?相关单位之所以漠视“亡羊”,怠于“补牢”,完全是因为法律意识缺失。 报道称由于开发商“人事调动”,所以维修之事一拖再拖。作为开发商,人动事又不会动,早晚不还是你的事,难道“走个和尚就不念经”了?当下,不应把时间再浪费在谈判桌上,而是要搁置“亡羊”先“补牢”,赔偿问题先放一放,真解决不了还有法律途径。当务之急,先把墙体维修提到日程,防止损失继续扩大。如果相关责任单位仍然不动,业主应当通过法院及时、合法维权,而不能采取报道中所说的“堵小区门”的方法,这样于事无补,反倒妨碍了更多业主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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