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宁海记者站陈云松 记者孙吉晶)近日,中央组织部印发了关于《浙江省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经验做法》的文件,其中宁海县在全国首创的“农村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被单列成为第15条,这也是我市唯一入选该文件的经验做法。 该《做法》总共20条,除了列出全省各地一些综合的经验外,其中15条内容为:建立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规范村干部用权行为。在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招投标事项管理、财务管理、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等方面,明确村干部权力“边界”,规范运行流程,实施阳光村务,把权力关进“笼子”。 此前,宁海县“农村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被写入省委、市委全会决定。 据悉,中组部印发《浙江省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经验做法》,旨在要求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农村基层党建工作作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参照浙江在农村基层党建工作中总结的经验做法,把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摆上更加突出位置抓紧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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