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际工作中,很多党员干部会面对领导交办的事。对这样的事如何处理?既考量党员干部的智慧,也考量其党性、原则、纪律和规矩。本着对党的事业负责、对领导干部负责的态度,对领导交办的事也应握紧戒尺。 领导交办的事,一般有三种情况:一种是“公事”。这种事一般是集体研究,大都符合程序规则,应一丝不苟、快马加鞭地办好。另一种是“特事”。很多时候,领导会交代有些事要“特事特办”,这种“特事”大都是好事,但也有可能会违背原则和规矩。具体办理时一定要按照有关法规制度,把好关口,以免好心办成坏事。再一种是“私事”,主要是领导干部交代的一些“个人的事”。对这些“私事”,如果不违反原则、违背规矩,办办也无妨。如果破坏规矩和纪律,则该提醒的提醒,该解释的解释,该拒绝的拒绝。如此,才是真正替领导着想,才是办事的正确态度。 ———《光明日报》桑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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