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8月12日电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国家旅游局原副局长、党组成员霍克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霍克严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礼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为谋求个人职务升迁,向他人行贿;泄露党和国家秘密。其中,受贿、行贿、泄露党和国家秘密问题涉嫌犯罪。此外,霍克还存在干扰、妨碍组织审查的行为。 霍克身为党员领导干部,长期在重要岗位工作,本应牢记党的宗旨,严守党的纪律,保持清正廉洁,但其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和保密纪律,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霍克开除党籍处分;由监察部报国务院批准,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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