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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19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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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自编自演
“工伤碰瓷”骗局

  本报讯(记者黄丽娟 通讯员尹杉)新招来的工人上班没几天就在施工过程中受了伤,还请来专业的“律师”与老板就赔偿事宜进行谈判。老板为了尽快“私了”,自认倒霉赔偿了2.5万余元,可对方仍要求索赔11万元。无奈之下,老板报了警。经调查,这是一场自编自演的骗局。

  去年8月的一天上午,从鄞州南部商务区一地下室的施工场地传来一工人的“救命”声。受伤的男子姓赵,40岁,湖南人,来这个工地上班还不到一周。医生给赵某做了各项检查之后觉得没有什么问题,只发现其右腿根部有个明显的贯穿伤。赵某称那是十几年前的旧伤。由于赵某一直称右腿麻木,疼痛难当,于是医生建议其住院观察。公司老板支付了医疗费。

  十多天后,赵某出院了,在其妻子的搀扶下,来到公司与老板协商工伤赔偿事宜,随行的还有朋友李某和“钱律师”。老板无奈之下支付了5000元将四人送走。之后,赵某等人又多次到公司交涉并拿到了一些钱。不久,“钱律师”通过“专业”的工伤赔付计算,要求公司一次性支付包括伤残补助金、护理费等11万元,另外每个月再补助7000元。

  几次接触后,公司老板发现赵某的腿伤并没有那么严重,无奈之下报了警。民警展开调查后获知了实情。

  原来赵某的右腿曾有神经损伤,2014年7月,他萌生了利用旧伤伪装成工伤骗钱的生财之道。随后,他应聘到上述公司,并联合孙某等人自编自演了骗局。

  截至案发前,赵某等人已从公司骗得1.5万余元,且由公司支付了1万余元医疗费。案发后,赵某已退赔被害公司的全部经济损失。

  昨天,鄞州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某等四人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最后,法院分别判处赵某、钱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和八个月,并处罚金。判处孙某、李某拘役六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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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