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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20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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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运价听证会9月中旬举行

邀请5名旁听人员和8名消费者参加,可到市物价局和市消保委报名

  本报讯(记者包凌雁 实习生胡鸽)市区客运出租汽车运价即将调整,市物价局将在9月中旬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以期制订出完善的运价调整方案。听证会将邀请5名旁听人员和8名消费者,今起可持有效证件报名,报名截至本月25日。

  据了解,本次听证会参加人数为19人,包括消费者8名,经营者2名,利益相关方2名,专家学者1名,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名,政府有关部门2名,社会组织2名。

  参加人员要求具备宁波市区常住人口,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持有居民身份证或居住证等有效证件;同意公开必要的包括姓名、身份或职业等个人信息;有奉献精神,热心社会事业,对客运出租汽车行业有一定认识;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客观发表意见等条件。

  其中,消费者参加人,由市物价局委托市消保委推荐产生。即日起至25日的上班日,有意向参加的市民可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住证等有效证件及复印件,到市消保委(江东区和济街69号12楼1219室)报名。消费者参加人名单最终由市消保委推荐产生。经营者等其他参加人,由市物价局委托相关单位或组织推荐产生。

  此外,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旁听人员为5名。即日起至25日的上班日,有意旁听的市民可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住证等有效证件及复印件,到市物价局(江东区和济街118号发展大厦A座2416室)报名。旁听人员名单由市物价局委托新闻媒体单位随机抽取产生。 

  1元燃油附加费今起取消

  本报讯(记者包凌雁)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宁波市区出租汽车于20日零时起调整燃油附加费,取消每车次1元钱收费。这也是我市今年以来第二次取消这一收费。

  按照宁波客运出租汽车油运价格联动机制,当93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达到或超过6.02元/升并持续15天以上,可加收燃油附加费每车次1元;达到或超过7.10元/升并持续15天以上,可加收燃油附加费每车次2元。加收燃油附加费后,当93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回落至上述价格标准以下并持续15天以上时,相应降低燃油附加费标准,直至取消。

  据了解,今年以来,国内成本油市场已经经历了16次调价,其中,93号汽油8月4日最高零售价下调至5.95元/升,昨天再次下调至5.78元/升。根据油运联动机制,今天起燃油附加费将自动取消。

  首次取消燃油费发生在今年1月12日,当时93号汽油最高零售价跌至5.9元/升。今年3月15日,由于油价回调,市区出租车又恢复加收1元燃油附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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