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为了摆脱侵略者的丑恶面孔,捏造了所谓的“东京审判史观”。安倍在2006年甚至妄称东京审判是“依据事后法进行的审判,是无效的”,对于那些被判罪的战犯,竟称“在国内法上并没有将他们作为战犯看待,这是国民的总意愿所决定的”。这种倾向值得全世界有良知的人重视和认真对待,重申东京审判的公正性与合法性十分必要。 东京审判即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是1946年中至1948年末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在东京对日本战犯进行的审判,它是在广泛代表性基础上的审判。1945年9月2日,日本无条件投降。世界反法西斯战争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最终胜利。为了处置战犯,警示后人,维护世界长久和平,中、苏、美、英等战胜国在日本东京组织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一批日本甲级战犯进行了公开审判。这次审判的法官和检察官分别来自美、英、中、苏、法、澳、新、荷、加、印度、菲律宾等11个国家,这11个国家的人口总数占世界的三分之二以上,因此,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这些国家,许多曾长期遭受日本铁蹄蹂躏,尤其中国,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东方主战场,为胜利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付出了巨大的伤亡。 东京审判是一次和平、文明、正义的审判。东京审判以反和平罪、战争罪、反人道罪审判罪行累累的战犯,其本质是国际正义对法西斯邪恶势力的审判。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根据许多一手资料和1000余人的证词,核实史实,揭发和列举了日本策划发动侵略战争以及犯下的骇人听闻的罪行,特别是南京大屠杀,在国际社会产生了巨大震动,铁证如山地证明了日本的侵略本质。法庭用法律的手段审明并严惩了策划、发动和指挥侵略战争的战犯,伸张了和平、正义与人道主义的精神,在政治上确认了任何侵略战争行为都是违反国际法的,都将受到严惩。这有利于防止战争,维护亚太地区乃至世界的和平与稳定,符合人类进步与世界和平的历史发展规律。 东京审判具有国际法标志性意义。被告名单是由国际检察局确定的,各国检察官经反复讨论协商,确定了28名被告,并提起诉讼。后因2人病死、1人精神失常,被免予起诉,最后判决的被告为25名。对臭名昭著的东条英机、土肥原贤二、广田弘毅、木村兵太郎、板垣征四郎、松井石根、武藤章7人处绞刑,其余被判处无期或有期徒刑。判决肯定了反和平罪、战争罪、反人道罪等都是违反国际法的罪行,在国际法上首开先例,推动了国际战争法规的建立与发展。 (据新华社北京8月24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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